关于受理并拟对**县再生**回收利用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6年5月11日,我局受理了**县再生**回收利用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同时,经审议,我局拟对**县再生**回收利用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11日-2026年5月1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17-****447
通讯地址:****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县再生**回收利用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 | ******车站旁 | **** | **川品全****公司 | 本项目占地约45亩(30000㎡),地上建筑新****中心一处,综合楼一处,****中心、****中心、****中心、****中心;地下建筑为机动车、非机动车库、设备用房,配套道路、停车场及管网等附属基础设施。 | 一、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补灰打磨、调漆、喷漆、烤漆废气采用“密闭负压收集+干式过滤器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方式处理后,达标排放。 二、废水 汽车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经厂区废水净化循环系统(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处理后回用于洗车及地面清洁工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三、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的噪声防治措施:①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设备,定期进行设备检修,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减少故障性噪声排放概率。②合理布局车间平面,利用距离、建筑物、构筑物隔墙等条件来阻隔声波的传播,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③加强管理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强化车辆管理制度,严禁鸣笛,进入厂区低速行驶,最大限度减少流动噪声源。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集中委托处置给有关物资回收单位或厂家回收;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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