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5月11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信息公示

审批
云南-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梁河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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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2026年5月11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信息公示
日期:2026/5/1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692-****506****环境局行****管理科)

公 示 期:5个工作日,2026年5月11日—2026年5月15日(节假日顺延)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德宏州**白象街150号

传 真:0692-****506

邮 编:678400

项目名称

尹家寨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

德宏州**县大厂乡、小厂乡、**乡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集团****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地点位于德宏州**县大厂乡、小厂乡、**乡境内,光伏阵列区范围坐标介于东经98°23'18.110"~98°26'13.262"、北纬24°41'03.213"~24°48'44.561"之间,****中心坐标:东经98°25'13.586"、北纬24°45'43.551"。项目总用地面积约88.93hm2(其中永久占地:1.62hm2;临时占地:87.31hm2)。光伏电站安装容量99.74MWp,额定容量82MW,容配比1.22。光伏场区由32个光伏阵列组成,采用650Wp单晶硅双面光伏组件,以固定倾角22°安装,配套设置274台逆变器及32台箱式变压器,采用3回35kV集电线路(直埋电缆+架空线路)接入110kV升压站,集电线路路径总长约35.12km。升压站送出线路不在本次评价范围。项目总投资2972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0.3万元,占比1.11%。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主要来源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以及工程占地对土地利用的影响,对植被植物的破坏影响,工程施工对动物生境的扰动及水土流失影响。

2.运营期:主要来源于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电磁辐射等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项目运营对野生动植物、周边生境的不利影响。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主要环境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运输道路定期洒水抑尘,在干燥、大风天气增加洒水频次。临时堆土、施工粉状粒料采取防尘遮盖、洒水降尘等有效防尘措施。运输车辆规范装载并加盖篷布,防止物料遗撒。专人负责弃土、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处置、清运和堆放,临时堆放场地远离居民区。施工场地禁止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他产生有害、有毒气体和烟尘物品。推行绿色文明施工管理模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合同中依法明确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和责任,并将防治费用列入工程成本,单独列支,专款专用。通过上述措施施工期废气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可接受。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及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合理安排工期,避免雨天开展土方作业。雨季应对各类机械、粉状物料进行遮盖防雨。工程拟建场地、道路规范设置截排水沟,雨季径流收集排入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内洒水降尘和工程养护等,剩余部分外排周边沟渠。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管理,严禁在周边任何地表水体内清洗车辆、施工器械或倾倒废水、废物。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施工期废水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优化高噪声施工机械布局,高噪声施工机械远离敏感目标一侧,同时避免多台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距离施工区较近的敏感点一侧设置有效的临时隔声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午间禁止施工。合理规划施工运输道路,运输车辆途经敏感点时限制车速、禁止鸣笛。加强对车辆的保养,保持良好车况。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相关限值要求。项目施工期短,施工期噪声随施工结束而消失。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噪声可以得到有效管控,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部分进行**化利用,不可利用部分委托清运至主管部门指定地点规范处置,禁止随意丢弃。生活垃圾收集后,清运至当地生活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旱厕委托周边村民清掏用作农肥。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将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纳入工程招标,严格按设计施工,禁止超计划占地和破坏植被。严格按照主管部门要求,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办理施工占地手续并进行补偿。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中有关水土保持措施,通过采取临时覆盖、拦挡、排水、沉沙防护措施,有效防止水土流失。施工前对占用区域的表层土进行剥离,并就近集中堆放,后期用于绿化覆土或植被恢复,多余表土用于路基回填、阶梯砌筑、路面铺筑、土地整治等。开挖土石方应优先用于工程回填和场地平整,不得随意弃置。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宣传教育,将保护野生动植物、禁止捕猎与乱砍滥伐等要求纳入施工管理规程。选用先进的施工机械设备,同时做好机械保养,最大限度减少对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干扰。工程完工后,及时拆除临时设施,清理**整场地并进行植被恢复,主要采用多种草籽混播的模式,种子选择当地适生、抗逆性强的鸭茅、白茅、白三叶,严禁引入外来入侵物种,并确保恢复效果。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升压站厂界外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应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和工频磁场强度100μT的控制限值要求。若监测结果超过限值要求,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整改措施,确保电磁环境影响持续符合标准要求。加强对升压站内设备的日常维护与定期检修,确保其长期处于良好运行状态。站区周围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并做好输变电设施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与解释工作,保障公众知情权与环境安全。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升压站厨房油烟经1套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加强升压站内环境卫生管理。

3.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优先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变压器与站界围墙之间尽可能留有足够的距离。升压站四周设置实体围墙,变压器基础垫衬采用减振材料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营运期升压站厂界四周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4.水污染防治措施

升压站综合楼附近设置1套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能力1m3/d),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处理,最后一****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绿化标准后,回用于升压站内绿化和道路洒水降尘,雨天暂存于中水池内,不外排。化粪池委托当地村民定期清掏,并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运行期清洗太阳能光伏板采用抹布擦洗,无废水外排。

5.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废电池板、废逆变器等收集后暂存于废物储存间,委托专业的回收厂家定期收购处理。废铅蓄电池、废变压器油属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与事故油池废油一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建立危废转移台账。生活垃圾收集后,清运至当地乡镇生活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委托当地村民定期清掏并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服务期满后,废电池板统一收集后,由专业回收厂家收购处理。

6.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光伏区(箱式变压器事故油池)和升压站(主变压器、集油坑、事故油池、危险废物贮存库)为重点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7.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光伏组件架设须严格执行最低沿离地高度不低于2.5米、桩基列间距大于4米、行间距大于6.5米的规定。除桩基用地外,不得硬化地面,不得出现抛荒、撂荒现象。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光伏场区及临时道路等临时占地实施植被恢复。服务期满后,及时拆除光伏组件设备,编制植被恢复方案,做好植被恢复措施。

8.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涉及的环境风险物质主要为主变压器油、箱变变压器油等。升压站内主变压器处设置1个集油坑和1个事故油池(容积为50m3),32台箱式变压器旁边各设置1个事故油池,收集事故情况下变压器的泄漏油,事故油池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并及时开展应急演练;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岗位培训,建立健全的环保管理机制和各项环保规章制度,落实岗位环保责任制,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防止事故排放导致环境问题。通过采取相应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运营期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此件公开发布)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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