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村矿滚动筛矸石处置项目中标候选准入商公示更正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张村矿滚动筛矸石处置项目
招标编号:****
二、中标候选准入商公示更正内容
原****张村矿滚动筛矸石处置项目中标候选准入商公示内容现更正为:
第一中标候选准入商:**市宝****公司,投标报价:68.5元/吨,服务期限三年;
第二中标候选准入商:**市百****公司,投标报价:46.6元/吨,服务期限三年;
三、公示发布媒介及公示期
本公示于2026年5月11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发布。
公示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电子文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或者采用电子文件的方式递交到招标公告中载明的电子邮箱,并以异议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2、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3、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管部门处理。
6、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五、对本公示提出询问或异议的,请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联系:
招标人:****
地 址:**省**市广成东路天瑞大厦
联系人:吴宜忠 联系电话:135****5955
邮 箱:****@139.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大道47号
联系人:业务四部赵起 联系电话:0375-****575
邮 箱:****@hnzpzb.cn
财务电话:0375-****620
六、监督单位
招标人监督部门:0375-****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