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批〔2026〕9号
广****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申请广****公司年产60 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取水许可的函》和《取水许可申请书》等材料收悉。根据已审定的《广****公司年产6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水**论证报告书》,现提出取水许可批复意见如下:
一、广****公司年产6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位于****农场八分场,场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9°40'19.58",北纬23°08'21.78"。
本项目实际年产25万m3商品混凝土,经计算新鲜水用量为4.96万m3/a,单位生产商品混凝土用水量为0.198m3,小于用水定额0.20m3,符合标准要求。因此,同意该项目在****农场八分场内取水。
二、本项目申请取水主要用途为商品混凝土制造,取水水源为浅层地下水,设置1个取水水源点。项目设置1个取水水源点,取水口位于场区北侧,井深82m,护壁管径200mm,抽水管径50mm,水泵型号为175QJ20-78/6,功率为7.5kw,扬程为78m,设计取水能力20m3/h。取水口坐标为:东经109°40'18.95",北纬23°08'23.13"。项目处取水量为4.96万m3。取水保证率为95%。经现场调查,该水源出水量稳定,水量丰富,能够满足本项目用水需求。
三、项目实际年产25万m3混凝土,年生产天数340天,根据混凝土用水比例和材料的含水量,每立方混凝土拌和用水量为0.17m3,年用水量为4.25万m3/a,加上堆场管道喷淋用水、搅拌机清洗用水、拌筒清洗用水、地面冲洗用水、车辆清洗用水、员工生活用水合计取水4.96万m3。
四、该项目取水对区域水**总量、河流水文情势、水域纳污能力、水生态的影响及其他用水户影响较小。项目节水潜力挖掘和节水措施基本合理。你公司在运行期应落实《广****公司年产6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水**论证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水**节约管理和保护措施。
五、请你单位在项目取水建设完成并按要求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后,及时报我局核验。核验通过后,我局核发取水许可证,方可正式取水。
六、项目正式取水后,请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460号)、《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壮族自治区实施办法》****政府令第25号)等法规规章规定,加强取水管理,按时报送取用水情况,及时维护取水计量设施,足额缴纳水**税;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年度用水总结和下一年度用水计划。下次延续取水申请,请于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45日前提出。
七、取水申请批准后2年内,取水工程未开工建设,或项目未取得审批、核准的,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自行失效。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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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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