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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部教学综合楼及体艺馆工程-附属设施工程(施工)
补充通知2
招标编号:****
各投标单位:
招标人现对招标文件做出以下澄清、修改及补充:
一、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及补充
1、原招标公告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更改如下:
招标代理机构:**省****公司
地址:**市**区**镇先锋村中墩展进巷60号福远文创园三楼 ,邮编:350007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1-****7663 ,传真:/
联系人: 吴小芳 、黄雪灿(项目负责人)
2、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释义》相关规定,本补充通知的澄清修改不属于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情形,不受“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方式进行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期限限制,原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不变。标书代写
二、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招标代理单位:**省****公司
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