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600MA2UFPR18T | 建设单位法人:杨雪 |
| 周隆利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开发区 |
| ******开发区宛陵科创城1号楼3楼 |
| 生****实验室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8-专业实验室、****基地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M7461-M7461-环境保护监测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 ******开发区宛陵科创城1号楼3楼 |
| 经度:118.70632 纬度: 30.91112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5-08 |
| 宣环开〔2025〕1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600MA2UFPR18T001Y |
| 2025-07-1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0 |
| 64 | 运营单位名称:**** |
| ****1600MA2UFPR18T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设计院有限公司 |
| 913********0582325 | 验收监测单位:**工和****公司 |
| 913********425758Q | 竣工时间:2025-07-09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4-1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5-1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news/11/1975 |
| 原则同意《报告表》评价结论。该项目****开发区管委会(项目代码****)文件备案,同意该项****开发区宛陵科创城1号楼3楼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实验室专用设备,布置实验区、办公区等,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检测环境样品30000个的规模。具体建设内容以《报告表》为准。 | 实际建设情况:原则同意《报告表》评价结论。该项目****开发区管委会(项目代码****)文件备案,同意该项****开发区宛陵科创城1号楼3楼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实验室专用设备,布置实验区、办公区等,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检测环境样品30000个的规模。具体建设内容以《报告表》为准。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实验室专用设备,布置实验区、办公区等,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检测环境样品30000个的规模。 | 实际建设情况: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实验室专用设备,布置实验区、办公区等,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检测环境样品30000个的规模。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据客户提供的监测方案,安排采样人员到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采样。****实验室后,先与实验分析人员进行交接,并通过专用设备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保存,确保样品有效性。实验分析时,根据不同的监测指标与方法,先对样品进行相应的预处理,再由专业技术人员,通过专用试剂及专用设备进行实验分析,得出检测结果。然后由质检人员根据数据分析结果,编制监测报告。最后监测报告经相关负责人签字发送,交付客户。 | 实际建设情况:据客户提供的监测方案,安排采样人员到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采样。****实验室后,先与实验分析人员进行交接,并通过专用设备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保存,确保样品有效性。实验分析时,根据不同的监测指标与方法,先对样品进行相应的预处理,再由专业技术人员,通过专用试剂及专用设备进行实验分析,得出检测结果。然后由质检人员根据数据分析结果,编制监测报告。最后监测报告经相关负责人签字发送,交付客户。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实验室废水进****设备处理达标后和纯水制备浓水、生活污水一同排****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满****处理厂接管标准,接管标准中未作规定的污染物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酸碱废气、有机废气、土壤研磨粉尘及污水处理设施、嗅辨室、风干室产生的臭气。酸碱废气经”收集+SDG酸气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有机废气经“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土壤研磨粉尘经一体化集尘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项目有机废气、酸碱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限值要求;厂界酸碱废气、有机废气、土壤研磨粉尘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振荡器、搅拌器、风机等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应选用低噪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合理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高噪声设备应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对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实施分类收集贮存,规范利用处置,做到“**化、减量化、无害化”。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避免产生二次污染。一般固体废弃物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要求;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认真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定期开展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控制并削减对外环境的影响。 | 实际建设情况:(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实验室废水进****设备处理达标后和纯水制备浓水、生活污水一同排****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满****处理厂接管标准,接管标准中未作规定的污染物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酸碱废气、有机废气、土壤研磨粉尘及污水处理设施、嗅辨室、风干室产生的臭气。酸碱废气经”收集+SDG酸气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有机废气经“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土壤研磨粉尘经一体化集尘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项目有机废气、酸碱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限值要求;厂界酸碱废气、有机废气、土壤研磨粉尘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振荡器、搅拌器、风机等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应选用低噪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合理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高噪声设备应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对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实施分类收集贮存,规范利用处置,做到“**化、减量化、无害化”。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避免产生二次污染。一般固体废弃物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要求;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认真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定期开展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控制并削减对外环境的影响。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管理措施应一并落实。并按照有关规定自主组织竣工环保验收,验收报告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应当登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建设项目基本信息、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情况等相关信息。 你公司应严格按《报告表》要求进行项目建设,未经我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管理措施应一并落实。并按照有关规定自主组织竣工环保验收,验收报告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应当登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建设项目基本信息、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情况等相关信息。 你公司应严格按《报告表》要求进行项目建设,未经我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0072 | 0 | 0 | 0 | 0 | 0.007 | 0 | / |
| 0.0035 | 0 | 0 | 0 | 0 | 0.003 | 0 | / |
| 0.0002 | 0 | 0 | 0 | 0 | 0 | 0 | / |
| 0.0025 | 0 | 0 | 0 | 0 | 0.003 | 0 | / |
| 0.0014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预调节+酸碱中和+混凝沉淀 | ****处理厂接管标准 | 预调节+酸碱中和+混凝沉淀 | 已监测 |
| 1 | SDG酸气吸附箱、二级活性炭吸附箱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 SDG酸气吸附箱、二级活性炭吸附箱 | 已监测 |
|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定期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规定的1类标准 |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定期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 已监测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对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实施分类收集贮存,规范利用处置,做到“**化、减量化、无害化”。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避免产生二次污染。一般固体废弃物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要求;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 | 已经落实 |
| 1 | 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认真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定期开展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控制并削减对外环境的影响。 | 已落实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