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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5-11
| 项目名称 | 2026年**援建**县文化旅游产业提质增效(非遗文化传承和群众文化服务提升改造)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县体育路2号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6000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张志良 |
| 联系人 | 李超 | 联系电话 | 152****1112 |
| 项目投资(万元) | 2300 | 环保投资(万元) | 11.5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11-15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15 旅游开发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中心实施地面铺装、外立面改造工程,其中地面铺装面积约5.5万平方米,外立面改造面积约1.3万平方米,同步配套完善水电、消防等附属设施;****剧院实施改造提升,改造面积约1000平方米,完成建筑物顶部加固,配套升级演艺舞台设施,实现设施品质提升、文化体验优化、服务功能完善、整体风貌统一。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其他措施: 严禁高污染、大功率设备、排放不达标设备进场施工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沉淀后通过沉淀池排放至绿化带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生产废水采取沉淀措施后通过沉淀池排放至指定道路进行洒水洒水降尘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所有****处理厂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严禁居民区鸣笛,对噪声较大工种定期进行轮岗 |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定期排查施工区域及周边,坚决杜绝水土流失及生态破坏。 | ||
| 承诺:**** 张志良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张志良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33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