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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406MA8P0LD55J | 建设单位法人:程东林 |
| 马伯洲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潘****村委会西 900 米 |
| ****电厂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87-火力发电;热电联产(均含掺烧生活垃圾发电、掺烧污泥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1-D4411-火力发电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村委会西 900 米 |
| 经度:116.75598 纬度: 32.76803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11-22 |
| 皖环函〔2022〕141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5-1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93800 |
| 53442 | 运营单位名称:****集团****公司****公司 |
| ****0406MA8P0LD55J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工和****公司 |
| 913********425758Q | 验收监测单位:**工和****公司 |
| ****2575-8 | 竣工时间:2025-07-28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4-0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5-0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403YUbjO |
| 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 | 实际建设情况: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 | 实际建设情况: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破碎的****电厂主厂房煤仓间,经制粉系统将煤制成煤粉送至锅炉燃烧,首先将化学能转变成热能,然后通过汽轮机转变为机械能,最后通过发电机转变为电能。 | 实际建设情况:破碎的****电厂主厂房煤仓间,经制粉系统将煤制成煤粉送至锅炉燃烧,首先将化学能转变成热能,然后通过汽轮机转变为机械能,最后通过发电机转变为电能。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项目脱硫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脱硝采用低氮燃烧和SCR技术,尿素作为还原剂,除尘采用双室五电场低低温静电除尘。1座双内筒的钢筋混凝土烟囱,烟囱高度为240m,内筒直径为7.0m。总排口安装在线监测系统。 (2)项目同步建设含煤废水处理系统、脱硫废水系统,工业废水、生活废水****设备处理后回用、实现废水零排放。输煤系统、砼灰库、钢板灰库、渣仓安装布袋除尘器。 (3)落实分区防渗措施,设置地下水监测井。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止措施。厂区内安装隔声门窗,引风机安装隔声围护,厂界北侧设置8m高声屏障总长250m,南侧设置8m高声屏障总长220m,西侧设置12m高声屏障总长340m,安装隔声墙控制噪声污染。 (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二期项目配置三个2300m3砼灰库、两个230m3渣仓、两个6.5万m3的钢板灰库和一座全封闭炉渣、脱硫石膏临时堆场,二期危废贮存依托一期危废暂存间。灰渣,石膏全部综合利用。 | 实际建设情况:1)项目脱硫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脱硝采用低氮燃烧和SCR技术,尿素作为还原剂,除尘采用双室五电场低低温静电除尘。1座双内筒的钢筋混凝土烟囱,烟囱高度为240m,内筒直径为7.0m。总排口安装在线监测系统。 (2)项目同步建设含煤废水处理系统、脱硫废水系统,工业废水、生活废水****设备处理后回用、实现废水零排放。输煤系统、砼灰库、钢板灰库、渣仓安装布袋除尘器。 (3)落实分区防渗措施,设置地下水监测井。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止措施。厂区内安装隔声门窗,引风机安装隔声围护,厂界北侧设置10.3m高声屏障总长250m,南侧设置10.3m高声屏障总长267.5m,西侧设置10.3m高声屏障总长487.5m隔声墙控制噪声污染。 (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二期项目配置三个2300m3砼灰库、两个230m3渣仓、两个6.5万m3的钢板灰库和一座全封闭炉渣、脱硫石膏临时堆场,二期危废贮存依托一期危废暂存间。灰渣,石膏全部综合利用。 |
| 厂界北侧250m长声屏障高度由8m调整为10.3m,长度不变;厂界南侧声屏障高度由8m调整为10.3m,长度增加47.5m,厂界西侧声屏障高度由12m调整为10.3m,长度增加147.5m。厂区西侧200米范围内无敏感点,根据竣工验收监测数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项目采用分区防渗措施保护地下水;(2)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3)编制自行监测方案,开展自行监测;(4)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 实际建设情况:(1)项目采用分区防渗措施保护地下水;(2)2025年11月6日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备案编号:740406-2025-030-M;(3)编制自行监测方案,开展自行监测;(4)2025年5月14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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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70.9 | 463.87 | 0 | 0 | 70.9 | 70.9 | / |
| 0 | 231.25 | 651.86 | 0 | 0 | 231.25 | 231.25 | / |
| 0 | 62.75 | 89.17 | 0 | 0 | 62.75 | 62.7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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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含媒废水处理系统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 | 设2套含煤废水处理装置,处理规模为 2×20m3/h,处理工艺为“电子絮凝” | 含煤废水回用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的水质要求 | |
| 2 | 脱硫废水零排系统 | \ | 2套脱硫废水处理装置,处理规模为18m3/h,处理工艺定为“低温烟气浓缩+高温烟气蒸发” | 无废无外排 |
| 1 | 脱硝系统 |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336-2023)表1中相应限值要求和环评批复规定的超净排放限值不高于35mg/m3 | 工程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SCRf法脱硝装置,脱硝效率达85.0%以上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总排口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2mg/m3,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336-2023)表1中相应限值要求和环评批复规定的超净排放限值不高于35mg/m3。经计算可知,3#机组综合脱硝效率93.70%,满足环评文件中综合脱硝效率不低于85%的要求;4#机组综合脱硝效率91.25%,满足环评文件中综合脱硝效率不低于87%的要求。 | |
| 2 | 除尘系统 |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336-2023)表1中相应限值要求和环评批复规定的超净排放限值不高于5mg/m3 | 采用双室五电场低低温静电除尘器+脱硫除尘一体化除尘,确保综合除尘效率不低于99.9885%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总排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6mg/m3 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336-2023)表1中相应限值要求和环评批复规定的超净排放限值不高于5mg/m3。经计算可知,3#机组综合除尘效率99.9655%,4#机组综合除尘效率99.9730%, | |
| 3 | 脱硫系统 |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336-2023)表1中相应限值要求和环评批复规定的超净排放限值不高于25mg/m3 | 采用高效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吸收塔采用喷淋式吸收塔,一炉一塔;脱硫效率达98.45%以上。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总排口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12mg/m3,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336-2023)表1中相应限值要求和环评批复规定的超净排放限值不高于25mg/m3。经计算可知,3#机组综合脱硫效率99.73%;3#机组综合脱硫效率99.25% | |
| 4 | 脱汞系统 |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336-2023)表1中相应限值汞及其化学物排放限值大高于0.03mg/m3,林格曼黑度1级。 | 通过高效静电除尘 + 湿法脱硫 + SCR 脱硝的协同效应实现汞的控制,脱汞效率不低于70%;配套的高效电除尘 + 湿法脱硫系统,林格曼黑度可达标 |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336-2023)表1中相应限值汞及其化学物排放限值大高于0.03mg/m3,林格曼黑度1级。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汞及其化合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0128mg/m3,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336-2023)表1中相应限值要求,汞及其化合物排放限值不高于0.03mg/m3。采用双室五电场低低温静电除尘器+脱硫除尘一体化除尘,林格曼黑度达标。 | |
| 5 | 无组织排放措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总悬浮颗粒物排放限值1.0mg/m3排放限值 | 输煤系统配置布袋除尘器、场内砼灰库、钢板灰库、渣库、粉仓等贮存设备均采取全封闭结构,设置了负压吸尘、喷淋装置等环保设施。粉煤灰采用密闭罐车运输,炉渣、石膏全覆盖运输,厂内设置车辆冲洗装置,运输车辆经冲洗后出厂。厂内配备扫地、洒水一体化车辆,每天不定期洒水控尘 |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最大监控浓度为0.298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限值要求(即1.0mg/m3) |
| 1 | 隔声门、隔声窗、隔声屏障等噪声防治设施 | 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敏感点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 1、厂房外墙采用双层彩钢板夹保温棉的复合墙体,外部的门和窗采用专业隔声门窗;2、锅炉区域锅炉外墙面安装隔声门及隔声窗,锅炉运转层以下采用双层彩钢板夹保温棉的复合墙体;锅炉区域风管、蒸汽管道采用保温棉隔声;3、对送风机与一次风机混凝土支架的西、北、东三侧安装18.5m高隔声封闭,单台机组封闭长约130.5m,隔声封闭墙面配置隔声门、隔声窗及通风消声器 对引风机西、北、东三侧墙面引风机框架安装12.5m高隔声封闭,单台机组封闭长约104.5m,隔声封闭墙面配置隔声门、隔声窗及通风消声器; 一次风机、送风机、引风机厂家提供消声器及包敷层设计进行消声和隔声处理。3、钢板灰库房、浆液循环泵房、空压机房安装隔声门、隔声窗及通风消声器;4、厂界降噪措施:厂界北侧设置10.3m高声屏障总长250m,南侧设置10.3m高声屏障总长267.5m,西侧设置10.3m高声屏障总长487.5m,全厂其余厂界围墙采用2.2m高实体砖墙。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昼间最大值为60dB(A),夜间最大值为54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敏感点环境噪声昼间最大值为56dB(A),夜间最大值为49dB(A),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
| 1 | 落实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脱硫废水贮存池、吸收塔区地坑、石膏脱水车间、变压器事故油池、尿素车间等实施重点防渗,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 一般防渗区:贮灰库、石膏库、渣库、钢板灰库等实施一般防渗,防渗技术要求为防渗层的厚度相当于渗透系数1.0×10-7cm/s和厚度1.5m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制定地下水监测与应急预案,开展动态监测 | 已按照环评要求,落实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非污染防治区满足环评报告中防渗要求。设置地下水监测水井,每年开展自行监测。 |
| 1 | 严格落实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和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危险废物转移应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 | 厂内设置灰库、渣仓、石膏库、应急钢板库等一般固体废物暂存设施,粉煤灰、灰渣、脱硫石膏等委托处置单位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暂存于一期的危废库,委托资质单位妥善处置。 |
| 1 | ①主厂房周围地下管线密集,以种植草坪为主,道路两旁种植绿篱和行道树; ②煤场与厂区之间种植绿化带,选择抗污染、吸尘性较强的乔木和灌木相结合,形成天然屏障,减少煤尘的污染; ③厂前区是全厂绿化的重点,道路两旁花圃以观赏性植物和花卉为主,办公楼周围以乔木、灌木相结合,广植草皮 | 已完成主厂房区域绿化布设,主厂房周边以铺设草坪为主,厂区道路两侧已规整栽植绿篱及行道树;道路两侧花圃配置观赏性绿植及花卉;办公楼周边采用乔木、灌木分层搭配栽植,全域铺设草皮 |
| 1 |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各环节环境风险控制,投产前应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在运行中全面落实。配备相应的物资与设备,在系统投入运行前应进行环境应急培训并开展事故模拟与应急演练检验,在运行过程中应定期开展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设置足够容量的围堰,落实非正常工况和停工检修期间的污染防治措施,一旦出现事故,或发现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应立即采取包括停止生产在内的必要措施,及时清除污染,防止造成环境污染事故。 | (1)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并完成评审备案工作,备案号:备案编号:740406-2025-030-M。按要求配备应急设施和应急物资; (2)每年开展开展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 |
| 1、生活污水处理系统:依托一期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 2、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处理站处理 3、固废暂存:依托一期危废暂存间 4、风险事故池:依托一期柴油事故池 5、贮运工程:****煤厂运输系统和卸煤系统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生活污水处理系统:依托一期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量2×10t/h,满足一期、二期全厂总量8.0t/h的处理需求,处理后回用厂区,不外排。 2、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处理站处理,处理量100t/h,满足一期30t/h加二期70t/h的处理需求。处理后厂区回用,不外排。 3、固废暂存:依托一期危废暂存间132m2,最大储存量20吨,储存周期半年。 4、风险事故池:依托一期柴油事故池1000m3,二期仅新增2座2.5m3应急柴油发电机柴油储罐,满足一期和二期事故状态下的应急处理 5、贮运工程:****煤厂运输系统和卸煤系统,能力为1800万t/a,满足一期用量308.22万t/a和二期用量272.23万t/a的运煤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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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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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期替代剩余总量(二氧化硫3.7t/a、氮氧化物220t/a、颗粒物109.78t/a),潘三电厂关停替代总量(二氧化硫246.2t/a、氮氧化物517.8t/a、颗粒物93.4t/a),剩余总量(二氧化硫213.97t/a****电厂一期项目二氧化硫减排量202.76吨/年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潘三电厂已全面关停,排污许可证已注销;田集电厂一期、********公司已达超净排放水平,已完成排污许可证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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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格控制施工占地,减少植被扰动;施工边界围挡,表土分层剥离、集中堆放、防雨防渗,施工结束后全部回用,临时占地复垦。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严格限定用地范围,表土剥集中堆存、土工布覆盖、挡水围挡,施工后全部回用于绿化与土地整治,厂区绿化全面完成;临时占地复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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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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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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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