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
征集人地址:**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井冈**路1号
征集人联系人:王**
征集人联系方式:185****5900
二、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第七师胡杨河市发展改革委投资项目咨询评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适用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指定主管预算单位)**生产建设兵团****委员会
采购需求:
| 序号 |
采购需求 |
最高限制单价 |
预估采购数量 |
| 1 |
①对第七师胡杨河市发展改革委委托的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节能报告进行评审,出具审查意见及评审报告;②对与项目前期直接相关的项目建议书及实施方案进行审查,出具审查意见(不出评审报告);③在项目申报阶段,指导项目单位对所评审的项目进行优化;④协助征集人开展项目谋划申报培训;⑤负责对咨询服务机构进行综合评价。(具体要求详见征集需求) |
详见征集文件 |
/ |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次采购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服务价格扣除幅度:价格给予10%的扣除。供应商若享受价格扣除,应出具征集文件中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且符合标的对应行业要求,否则视为无效声明函。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若供应商为**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后享受中小企业同等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企业应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依据财政部、民政部、****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4)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局《****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供应商须为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并列入公示名录的工程咨询甲级资信单位或具有甲级综合资信(备案专业不限于建筑,市政公用工程,水利工程,公路,农业,林业,水文地质、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城市规划等);
(3)近3年完成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节能报告的评审累计不少于20项;
(4)项目负责人具备咨询师工程师(投资)证书;
(5)其他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备能够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的信用行为:在资格审查阶段经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中之一。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12个月
五、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时间:2026年5月12日00时00分至2026年5月19日23时59分(**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在线申请获取征集文件(进入“框架协议”应用,在获取征集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征集文件)
六、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1日16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标书代写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6月1日16时30分标书代写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平台。标书代写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八、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管理部门
名称:****财政局
地址:**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井冈**路1号
联系人:杨桐
监督投诉电话:0992-****883
九、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广场35幢39****广场17楼)
联系人:杨秀秀
联系电话:191****4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