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市消防安全工作有序开展,满足应急灭火需求,现对所需泡沫灭火剂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具备相应供应能力的供应商积极报价,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询价单位
单位名称:****
联系地址:**市****央街与得耳布尔街交汇处
联系人:马原野
联系电话:158****8090
电子邮箱:****@qq.com
二、采购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泡沫灭火剂采购项目
2. 采购用途:用于日常消防安全防护、应急灭火处置,保障人员及财产安全
3. 采购内容及要求:本次采购泡沫灭火剂具体规格、数量、技术参数等详见下表,所有产品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行业规范,确保质量合格、性能稳定,能够有效满足灭火需求。
具体需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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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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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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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型号 |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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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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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要求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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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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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溶性水成膜泡沫灭火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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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AFFF/AR) -36℃ |
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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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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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 GB15308-2006《泡沫灭火剂》标准,可扑救水溶性液体火灾,灭火性能符合相关级别要求,具备良好的抗复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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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运输、装卸 、 发票 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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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产品规格,对上述表格中未明确的细节进行补充说明,确保报价产品符合采购需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泡沫灭火剂生产、销售相关内容,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成立三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刑事处罚、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200万元以上罚款等);
4.****政府采购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无围标串标、虚假投标等违规记录;
5.所提供产品须具备产品型式试验报告、中国消防产品自愿性认证证书、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等相关资质文件,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6.具备完善的供货能力和售后服务体系,能够按照询价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供货,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分包;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次询价。
四、报价要求
1. 报价方式:本次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报价包含产品成本、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发票等所有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2.报价文件组成(需加盖供应商公章1份 ,电子版1份为PDF盖章扫描版):
报价函(需明确报价总金额、产品单价、供货周期等关键信息);
供应商报价表(对应采购内容表格,明确各产品报价);
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委托他人报价)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产品资质文件(型式试验报告、消防产品认证证书等);
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近3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售后服务承诺(明确质量保证期、供货周期、故障处理响应时间等)。
3.报价文件密封要求:所有报价文件需密封装订,封皮加盖供应商鲜章,标注“泡沫灭火剂采购项目报价文件”“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等信息。
4.报价有效期:自报价截止之日起30日内有效,在此期间,供应商不得擅自更改或撤销报价;
5.供应商需对报价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若存在虚假报价、提供虚假资质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报价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五、供货及付款要求
1.供货周期:合同生效后30日内完成全部产品的送货、装卸及验收,送货地址后期通知;
2.验收标准:采购人将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规范及询价文件要求,对产品的规格、数量、质量、资质文件等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3.质量保证期:全部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少于2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如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需无条件免费更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4.付款方式:产品验收合格后,经双方协商进行付款,付款前供应商需提供正规发票。
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及方式标书代写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10日17时,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将不予接收;标书代写
2.递交方式:邮寄递交或邮箱递交(邮寄地址:****市**市****,联系人:马原野,联系电话:158****8090,邮箱:****@qq.com,邮寄截止时间以发件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七、评审原则
本次询价将遵循“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合格、报价合理最低”的原则,对供应商的资格、报价文件、产品质量、供货能力、售后服务等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不符合采购需求,将依次评审下一报价供应商,直至确定符合要求的成交供应商。
八、其他事项
1.供应商在报价前,可自行对采购需求进行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时00分至17时00分;
2.本次询价公告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有效;
3.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将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通知成交供应商,未成交供应商不再另行通知,报价文件不予退还;
4.若供应商在报价、供货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追究其相应责任;
5.本次询价未尽事宜,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协商解决,签订正式采购合同;
6.监督电话:047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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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