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福建省石狮市东埔一级渔港提升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审批
福建-泉州-石狮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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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备注/文号:泉环评〔2026〕书16号
发布机构:****
公文生成日期:2026-05-08
****关于**省**市东埔一级渔港提升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时间:2026-05-11 19:52

**市****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由******公司编制的《**省**市东埔一级渔港提升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本)》(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申请审批的报告收悉。经组织专家评审****生态环境局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市鸿山镇东埔村南侧海域。项目建设防波堤兼码头长420m,设8个600HP泊位,兼靠3000t冷藏船;并进行港池清礁1.84万m3,建设智慧渔港系统、消防、环保及水电等配套设施。扩建后全港设计年鱼货卸港量为6.8万t。具体建设内容、生产设备和工艺等以报告书核定为准。

根据《报告书》结论、专家评审****生态环境局意见,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区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省渔港布局与建设规划(2020-2025年)》《**港总体规划(2020-2035年)》;项目建设和生产在全面落实《报告书》及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可防可控。从环境保护角度,原则同意项目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你公司应认真对照并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报告书》提出的要求,切实落实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

1.选择合理的施工期、施工工艺、施工方式。施工船舶应精准定位并与过往船舶做好安全避让;不得超海域审批范围施工,施工船舶进出时应避开**海岸防护生态保护红线区等环境敏感区。

2.港池清礁施工过程中,选择合适的施工设备并尽量减少施工过程对底泥的搅动强度和范围,保持施工设备良好运行和密闭性,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减少施工过程对海洋环境和海洋生物的影响。严禁在4-9月海洋生物的主要繁殖期进行水下炸礁作业。

3.按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期环境监测计划表开展施工过程的环境跟踪监测。

(二)码头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和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在满足**市海****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的条件下,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市海****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港区船舶含油废水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理;船舶生活污水收集上岸排入港区接收设施,在满足**市海****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的条件下,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市海****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码头面每天进行清洗,鱼产品废弃物日产日清。港区边界的恶臭污染物排放参照执行《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

(四)运营期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应采取减振、隔声等有效的降噪措施,同时,加强对机械设备的定期检修和维护。港区边界临沿海**道一侧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4类标准,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其他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

(五)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综合利用。港区生活垃圾、船舶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渔产品废弃物及时进行分拣,可利用部分回收利用,不可利用部分定点密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机油、废含油手套和抹布收集至港区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

(六)应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管理机构,落实环保责任,加强应急设施建设,建设单位(或依托第三方)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提高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制订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处置演练,建立溢油事故的应急响应体系,尽可能避免事故发生,减小事故发生后的损失与危害。

(七)项目建设应同时满足海洋渔业、海事、海警、**、**规划、安全、消防等相关部门的管理要求。同时,加强船舶安全航行管理,杜绝船舶污染事故发生。

三、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扩建后,废水量≤1.2573万吨/年,COD≤0.516吨/年,氨氮≤0.052吨/年。

四、你公司应按项目《报告书》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和批复要求,做好各项生态防范和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执行配套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一)项目竣工后,应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依法组织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我局委托市生态****支队组织开展该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环境局负责该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一个月内,将批复后的环评****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自觉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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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8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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