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材料招标采购质量要求补遗公告
各潜在投标单位:
针对本次排水材料招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为进一步明确采购质量要求,规范投标及检测流程,保障项目施工质量,现对原招标文件中质量相关要求补充如下,本补遗公告作为原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与原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以本补遗公告为准。
一、样品邮寄要求
1. 所有参与本次招标采购的投标单位,须在本次招标报价截止日后7个自然日内(截止时间:2026年5月20日17时,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向本次项目指定地点邮寄投标产品样品,样品规格、数量须严格按照原招标文件中“排水材料质量标准及规格要求”执行,不得缺漏、替换或更改样品规格。标书代写
2. 样品包装须标注清晰,注明投标单位全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样品名称及规格,包装需牢固、防潮、防破损,确保样品在运输过程中无损坏、无变质,若因包装不当导致样品损坏,视为样品不合格。
3. 样品邮寄指定地址:******县温霍3标项目;联系人:龙运波;联系电话:152****4946。
二、样品检测要求
1. 样品邮寄至指定地点后,招标人将组织专业检测人员,按照原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对样品的材质、规格、性能、外观等各项指标进行全面检测,检测过程全程留痕,检测结果作为投标有效性的重要依据。
2. 检测周期:自样品全部接收完毕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测,检测结果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单位。
3. 检测费用:本次样品检测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无论检测合格与否,检测费用均不退还;若检测过程中发现样品不符合要求,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单位补充样品重新检测,补充样品及二次检测费用仍由投标单位承担,逾期未补充样品的,视为检测不合格。
三、投标有效性说明
1. 投标单位未按本补遗公告要求,在报价截止日后7个自然日内邮寄样品的,其投标报价自动无效,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2. 样品经检测不符合原招标文件及本补遗公告规定的质量要求,或样品与投标文件描述不一致、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其投标报价无效,招标人其投标资格,该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本次项目后续相关采购活动。
3. 检测合格的样品,将作为后续供货质量验收的参考标准,供货时产品质量须与检测合格的样品保持一致,若供货产品与样品质量不符,招标人有权拒收货物、解除合同,并追究投标单位的违约责任。
四、其他说明
1. 各投标单位须高度重视样品邮寄及检测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样品,避免因样品问题导致投标无效。
2. 若对本补遗公告内容有疑问,请在2026年5月13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提交至招标人处,逾期未提出疑问的,视为认可本补遗公告全部内容。
招标人:****G219线**至**公路建设项目第WHSJ-2,3合同段WHSG-3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部
联系电话:****63446
发布日期: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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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材料招标采购质量要求补遗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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