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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800MAD4NAAN98 | 建设单位法人:林智 |
| 赖华凤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壮族自治区**市**区 |
| **壮族组织去**市**区武乐镇**高新区粤桂园港城二路与广业大道交汇处东南角地块 |
| 年产5万吨高档生活用纸及后加工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37-纸浆制造;造纸(含废纸造纸)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2-C22-造纸和纸制品业 |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市**区 粤桂产业园 |
| 经度:109.7387 纬度: 23.12603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5-07 |
| 贵环审〔2024〕7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800MAD4NAAN98001P |
| 2025-07-3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4500 |
| 376.5 | 运营单位名称:**** |
| ****0800MAD4NANN98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博环****公司 |
| ****0100MA5KAJBR16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204mad40xbw6l | 竣工时间:2025-07-3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4-1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5-0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410nlMj5 |
| 项目建设性质为**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建设性质为**,目前验收一期2.5万吨生活用纸及配套后加工生产线,未变化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5万吨高档生活用纸(项目分两期建设,一、二期建设规模分别为2.5万吨/年、配套建设年产2.5万吨后加工软抽面巾纸)。 | 实际建设情况:目前实际产能为30940吨生活用纸,较环评2.5万吨产能增加23.76%,未超过30%;危废暂存间建设占地面积从10m2增加至12m2,仅为占地面积增加20%,未达到30%阈值;且未改变危废暂存功能、未显著提升储存量、未导致环境风险与污染物排放显著增加。 目前实际产能为30940吨生活用纸,较环评2.5万吨产能增加23.76%,,项目不设制浆工段,浆全部外购,废水污染物相对较低,不涉及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本项目建设位于环境质量达标区,产能增加23.76%,处置、储存能力不变。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大气污染物为纸切割产生的少量粉尘,经水喷淋除尘后排放量很小,不会突破区域环境质量底线,产能增加不会导致污染排放增加;项目不设制浆工段,浆全部外购,废水污染物相对较低,产能增加不会导致废水污染物排放增加。 |
| 两条线设计产能不完全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生活用纸造纸生产过程可分为备浆工段、抄纸工段及后加工工段三个部分,其中生活用纸原纸为前两个工段的产品,无脱墨和漂白工序,原纸进入后加工工段生产后加工纸。 | 实际建设情况:生活用纸造纸生产过程可分为备浆工段、抄纸工段及后加工工段三个部分,其中生活用纸原纸为前两个工段的产品,无脱墨和漂白工序,原纸进入后加工工段生产后加工纸。产能增加23.76%,主要原辅料之一的针叶木浆、阔叶木浆在实际生产过程中不使用,新增甘蔗渣浆、竹浆作为原料,主要原辅材料配比有些许变化,未新增排放污染物,没有加重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完善厂区排水系统。生产废水、生****处理站(工艺采用“格栅+调节池+气浮器+中间池”****园区污水处理厂纳管要求,经管****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放至郁江。 严格分区防渗,建立场地区域地下水环境监控体系,防止污染地下水 一、 二期生产车间纸机产生的粉尘分别经收集进入水喷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两根29m高排气简排放,并通过车间通风换气控制无组织排放,排放的大气污染物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对产生高噪声源的机电设备要采取基础减振、隔音、消声等降噪措施,同时加强厂区四周绿化建设,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 - 2008)相应标准要求。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 - 2023)要求,对危险废物废机油等进行单独收集、暂存,****公司处置。浆渣、泥渣经收集后外售瓦楞纸、纱管纸企业做制浆原料,包装废料、废铁丝经分类收****公司,废毛布、废聚酷网交由相关 ****公司回收利用,化学品包装容器拟由供货商回收利用,废物除砂器杂质由环卫部门清理。 设置废水事故应急池及配套相应应急处置设施,制定企业环境风险管理制度,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C 2015 J 4号)相关要求,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第34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74号)相关要求,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环评为共用排气筒1根内径为0.35m,实际建设单台分别设置,排气筒共2根,内径均为0.55m;废水污染防治措施中初期雨水池环评阶段提出****处理站内,实际建设位置调整至厂区西部;事故应急池环评阶段建设容积为1397.25m3,实际容积调整为1337.5 m3。 项****处理站****园区管网,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污****园区管网,排放口位置与环评一致,无变化。 评为共用排气筒1根内径为0.35m,实际建设单台分别设置,排气筒共2根,内径均为0.55m,排放口高度与环评一致。 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与环评一致。 新增两项危险废物,已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范畴,变更环节合法合规,处置方式委外处置,与环评提到危险废物处置方式一致。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库,委外处理情况与环评一致。 环评阶段事故应急池容积为1397.5m3,实际验收阶段调整为1337.5m3;初期雨水收集池环评阶段****处理站内,实际建设地址调整至厂区西部。 |
| 1)危废暂存间 环评阶段要求**危废暂存间1座,规划占地面积为10m2,选址于**池旁。验收阶段现场核查确认,该危废暂存间建****处理站内,****处理站东侧,实际建设尺寸为长4m×宽3m×高3.1m,实际占地面积为12m2,较环评阶段规划占地面积增加2m2。 该变动未影响产能、未增加污染物种类、未增加污染物排放量、没有加重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不属于重大变更。 2)排气筒 环评阶段明提出本项目(一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废气,需经1根高度29m、内径0.35m的DA001排气筒集中收集后达标排放。验收阶段经现场实测与核查确认,粉尘废气排气筒实际建设方案发生变动,调整为单台生产设备分别配套设置排气筒,共建设2根排气筒,内径均为0.55m。经监测,该变动未导致粉尘废气排污总量增加,且排放浓度比环评更低,合计两根排气筒的排放量未超出原环评一根排气筒的排放量,满足污染物达标排放及总量控制要求。。 该变动未影响产能、未增加污染物种类、未增加污染物排放量、没有加重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不属于重大变更。 3)固体废物处置 环评阶段,项目危险废物处置范围明确为废矿物油一种类别。验收阶段现场核查及资料核验发现,项目实际生产运营过程中新增废油漆桶、在线监测废液两类危险废物。经核实,上述新增危险废物类别已按生态环境管理要求在排污许可证中完成申报备案,且均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委托具备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新增两类危险废物延续了环评阶段“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的管理模式,未变更为自行处置,不存在因处置方式调整引发的环境风险提升问题。 新增危废类别未导致项目危废暂存间总储存能力增加30%及以上,暂存设施的防渗、防雨、分类分区等防护措施仍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未新增环境风险隐患。 新增的废油漆桶、在线监测废液均属于行业常规危险废物种类,未涉及《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中新增的高风险污染物,未对区域环境质量产生新增不利影响。 新增危废类别已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范畴,变动环节合法合规。 根据《制浆造纸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2018〕6号)判定,该变动未影响产能、未增加污染物种类、未增加污染物排放量、没有加重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不属于重大变更。 同时,本项目与《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中《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对比分析得出本项目变更情况不属于重大变更,情况详见表3.8-1。 4)风险防范措施 环****处理站内**1座容积400m3的初期雨水池;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初期雨水池容积保持环评设计参数不变,建设位置调整至厂区西部;环评阶****处理站内配套建设1座容积1397.25m3的事故应急池;项目实际建设时,事故应急池建设位置维持环评选址不变,容积调整为797+540.5=1337.5m3,应急能力与环评基本持平,以上事故废水暂存能力或拦截设施变化,未导致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弱化或降低的,不属于重大变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 162号),公开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强化非现场监管,项目须在生产设施及污染防治设施分别安装专用电表电线(用电用能监控系统),如实记录生产设施和污染治理设施的启停、运行情况。 依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相关规范制定监测方案,开展自行监测,落实相关监测要求。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要求。项目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厂区平面布置、生产设施与环保设施进行设计,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加强生产管理,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证。在落实本批复和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建设单位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试生产的具体时间,试生产前请以书面形式报我局备案并函告当地生态环境部门。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 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其配套 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 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送达**市生态环境****支队、****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我局委托**市生态环境****支队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检查,****环境局按规定对项目建设期、运行期间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环境问题及时上报我局。 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选址、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 本次根据《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等相关要求,编制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报告,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告。并按要求到有关部门进行备案,备案编号450802-2025-0029-L。企业编制《****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环境保护责任制》及《****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企业已制定有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建设有容积1337.5m3事故应急池,一座12m2危废库等,按要求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一期环保设施竣工及调试时间公示于2026年1月9日公示 已落实。 企业已建立监测计划,包括污染源监测与环境质量检测。 |
| 污水处理站的应急池位置导致大小稍有限制,1座容积1397.25m3的事故应急池容积调整为797+540.5=1337.5m3,应急能力与环评基本持平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29.138 | 0 | 0 | 0 | 29.138 | 29.138 | |
| 0 | 60.02 | 139.37 | 0 | 0 | 60.02 | 60.02 | |
| 0 | 0.44 | 2.28 | 0 | 0 | 0.44 | 0.44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9791 | 0 | 0 | 0 | 9791 | 9791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1.681 | 0 | 0 | 0 | 1.681 | 1.681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污水处理站 | 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 )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31962 2015)B 级标准的严值;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按《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544 2008 )表 2 造纸企业标准要求执行。 | 采用“格栅+调节池+浅层离子气浮器工艺”处理生产废水,处理规模1200m3/d。实际建设处理能力不少于1200m3/d。 | 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 )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31962 2015)B 级标准的严值;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满足《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544 2008 )表 2 造纸企业标准 |
| 1 | 湿法喷淋除尘 | 纸机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标准要求,硫化氢、氨、臭气浓度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标准二级标准(新改扩建) | 收集经水喷淋处理,后回至生产线,再由除尘风机将除尘后的气体通过通过高29m、内径0.35m的DA001排气筒排放。无组织废气采取封闭车间厂房的方式 | DA001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折算浓度为10.1~14.5mg/m3,速率为0.0536~0.0775kg/h),DA002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折算浓度为11.5~16.1mg/m3,速率为0.0577~0.103kg/h)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如废气处理前指标按环评时期产生速率为1.86kg/h,根据处理后结果核算除尘器处理效率为91.86%。无组织废气企业边界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1h平均浓度为0.187~0.333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标准要求,氨(1h平均浓度为0.13~0.28mg/m3)、硫化氢(1h平均为ND~0.002mg/m3)、臭气浓度(1h平均浓度小于检出限)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标准二级标准(新改扩建)。 |
| 1 | 降噪设施 | 西面《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的要求,东、南、北厂界执行3类标准 | 项目通过设备的优化选型、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 满足西面《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的要求,东、南、北厂界执行3类标准 |
| 1 | 严格分区防渗,建立场地区域地下水环境监控体系,防止污染地下水 | 厂区分区防渗,设置危废暂存库的重点防渗区,涉及生产的一般防渗区,和办公区等简单防渗区。设置上游侧游和下游三口监测井例行开展跟踪监测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 - 2023)要求,对危险废物废机油等进行单独收集、暂存,****公司处置。浆渣、泥渣经收集后外售瓦楞纸、纱管纸企业做制浆原料,包装废料、废铁丝经分类收****公司,废毛布、废聚酷网交由相关 ****公司回收利用,化学品包装容器拟由供货商回收利用,废物除砂器杂质由环卫部门清理。 | 厂内建设一座12m2的危废暂存间,位于**池旁。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对危险废物废机油等进行单独收集、暂存,****公司处置。浆渣、泥渣经收集后外售瓦楞纸、纱管纸企业做制浆原料,包装废料、废铁丝经分类收****公司,废毛布、废聚酯网****公司回收利用,化学品包装容器拟由供货商回收利用,废物除砂器杂质由环卫部门清理。 |
| 1 | 设置废水事故应急池及配套相应应急处置设施,制定企业环境风险管理制度,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C 2015 J 4号)相关要求,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第34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74号)相关要求,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 本次根据《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等相关要求,编制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报告,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告。并按要求到有关部门进行备案,备案编号450802-2025-0029-L。企业编制《****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环境保护责任制》及《****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企业已制定有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建设有一座容积1337.5m3事故应急池,一座12m2危废库等,按要求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 ****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废水排放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处理厂,管网已接通正常排放。****处理厂运行状态正常,且与园区企业沟通顺畅,应急联动机制已成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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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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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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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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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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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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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