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报名公告
(2026)渝五中法破委字第133号
****裁定受理(2026)渝05破申55号申请人刘定碧、罗清钟、罗欢对被申请人**市****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在审理过程中,决定采取随机摇号方式产生破产管理人。现特此公告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请已进入****管理人名册的一级管理人、二级管理人第一分册、无法定申请回避情形、有意参与摇号的机构管理人在公告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内向本院提交报名申请(具体事项附后)。届时,我院将从报名的社会中介机构中随机摇破产管理人。无人报名时,本案管理人按本院相关规定产生。标书代写
**市****公司****公司)于2010年1月22日登记成立,企****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机关为******管理局。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土石方工程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筑劳务分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安凯公司现股东为杜宜强、胡晓渝、袁建疆,分别持股50%、25%、25%。
****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市****人民法院于2024年10月12日作出(2024)渝0240民初250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安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罗官良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1450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43784元、停工留薪期待遇27480元、伤残津贴747456元、生活护理费766848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512元、住院护理费22680元、交通费1000元,共计****260元;二、驳回罗官良的其他诉讼请求。安凯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人民法院于2024年12月18日作出(2024)渝04民终161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其后,罗官良依据(2024)渝04民终1617号民事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公司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市****人民法院于2025年7月7日作出(2025)渝0240执602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罗官良因病去世,该院于2025年11月27日作出(2025)渝0240执异74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变更罗官良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刘定碧、罗清钟、罗欢为(2025)渝0240执602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
**市****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合破产清算的法定受理条件,故法院受理申请人刘定碧、罗清钟、罗欢对被申请人**市****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特此公告。
【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法院公众服务网系统报名。
2、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5月13日16:00标书代写
3、摇号时间:2026年5月14日9:30
4、摇号地点:本院2035室(**区大坪经纬大道486号)
5、报名机构:已进入****管理人名册的一级管理人、二级管理人第一分册的机构
特此通知。
审管办联系人:张雯、李迎
报名咨询电话:023-****9530
破产庭联系人:谭毅、赵航023-****0125
****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