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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07MAD2DJY79C | 建设单位法人:陶伟 |
| 刘婉荣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重****开发区 |
| **市高新区西永街道西永大道 |
| **12英寸集成电路特色工艺线项目(一期)一阶段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80-电子器件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973-C3973-集成电路制造 |
| 建设地点: | 重****开发区 **高新区香炉山街道西永微电园 |
| 经度:106.33946 纬度: 29.58393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3-25 |
| 渝(高新)环准〔2024〕2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4-2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000 |
| 218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107MAD2DJY79C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5********9880460 | 验收监测单位:**中环宇****公司 |
| ****0116MA5UT9PPXN | 竣工时间:2025-12-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4-1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5-0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4139xil7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选址于**高新****园区,总占地约 336 亩,分二期建设,本次建设为一期。项目一期总占地面积 43038.27m2,建筑面积 177561.0m2,建设内容包含生产 F1 厂房以及动力 CUB 厂房、大宗气站、甲类仓库、乙类仓库、丙类仓库、柴油罐区、污水处理站、生产调度楼、综合楼、倒班宿舍等配套设施,建设 1 条 12 英寸集成电路生产线。项目一期建成后年产 12 英寸芯片 24 万片。本项目总投资 ****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22000 万元,占总投资 1.5%。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选址于**高新****园区,总占地约 336 亩,项目只实施一期一阶段,生产设备未完全安装,建设 1 条 12 英寸集成电路生产线 产能只有6.6万片/年。本项目总投资 ****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21800 万元,占总投资 1.9%。 |
| 项目只实施一阶段,生产设备未完全安装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用12英寸55-28nm工艺技术。标准CMOS工艺主要生产工序包括清洗、热氧化、扩散、CVD沉积、光刻、去胶、干法刻蚀、CMP研磨、湿法腐蚀、铜制程、离子注入、PVD沉积、外延沉积和硅片检测等步骤。 | 实际建设情况:用12英寸55-28nm工艺技术。标准CMOS工艺主要生产工序包括清洗、热氧化、扩散、CVD沉积、光刻、去胶、干法刻蚀、CMP研磨、湿法腐蚀、铜制程、离子注入、PVD沉积、外延沉积和硅片检测等步骤。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按照《**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要求落实尘污染防控措施。运营期废气主要包括工艺尾气、酸性废气、碱性废气、有机废气、含砷废气、锅炉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和食堂油烟。热氧化、化学气相沉积、外延、干法蚀刻等工序产生的氟化物、氯化氢、氯气、氮氧化物、磷化氢等工艺尾气由工艺设备自带的“POU 净化 装置”处理后进入酸性废气处理系统(即碱液喷淋洗涤塔)处理;铜制程、清洗、湿法刻蚀等工序产生的氟化物、磷酸雾、氯化氢、硫酸雾、硝酸雾(以氮氧化物计)等酸性废气由 8+1 套(8 用+1备)碱液喷淋洗涤塔处置达标后引至 44m 高排气筒排放;湿法蚀刻、涂胶、曝光、显影等工序产生的氨(碱性废气)由 4+1 套(4 用+1 备)酸液喷淋洗涤塔处理达标后引至 44m 高排气筒排放;湿法蚀刻、去胶、化学机械研磨、显影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由 2+1 套(2 用+1 备)沸石转轮浓缩燃烧系统处理达标后引至 44m 高排气筒排放,燃烧废气引入对应的有机废气排气筒排放;离子注入工序产生的含砷废气由工艺设备自带的“POU 净化装置”处理后再由 2+1 套(2 用+1 备)干式吸附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引至 44m 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引入酸性废气处理系统(即碱液喷淋洗涤塔)引至 44m 高排气筒排放;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引至 35m 高排气筒排放;食堂设油烟经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生产废气中二氧化硫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其余颗粒物、氯化氢、硫酸雾、氟化物、氨、异丙醇、非甲烷总烃、磷化氢、砷化氢、氯气、氮氧化物等因子参照《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47-2020)执行,污水处理站废气中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食堂油烟执行《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859-2018)相关要求,项目锅炉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烟气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8-2016)及修改单相关要求。 (二)严格执行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采用“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生产废水管网可视化。施工期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砂”处理后回用,混凝土养护废水经沉砂池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定****处理厂处理。****处理站设置含氟废水、含氨废水、研磨废水、含铜废水以及酸碱废水等 5 类废水处理系统,生产废水经处理达 标后排至市政污水管网。化学机械研磨、湿法蚀刻等产生的含氨废水经“两级吹脱+一级吸收”处理后进入含氟废水处理系统;清洗、化学机械研磨、湿法蚀刻等产生的含氟废水经两级化学沉淀处理后进入酸碱废水处理系统;研磨废水经一级化学沉淀处理后进入酸碱废水处理系统;铜制程、清洗等产生的含铜废水经一级化学沉淀处理后进入酸碱废水处理系统;清洗、光刻、湿法蚀刻、化学机械研磨等产生的酸碱废水与汇入的上述其他废水一起经三级酸碱中和调节处理达标后汇入生产区废水排放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排放口编号:DW001)。生活区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汇入生活污水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排放口编号:DW002)。项目废水各污染因子以及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执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间接排放标准,污水经市政污水****处理厂,最终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 A 标准及《梁****处理厂 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963-2020)重点控制区域标准后排入梁滩河。 (三)严格执行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施工机具维护保养,合理布置施工总平,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周边环境敏感目标。优先采用低噪声设备,各类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降噪和合理总平布局等措施,达到控制噪声目的。通过采取上述措施,项目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厂界 3 类排放标准要求。(四)严格执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运至指定的地点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等。一般工业固废包括研磨污泥、废晶圆片、废电极、废靶材、 废研磨垫、纯水备制废活性炭、废包装材料、废分子筛等,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仓库,定期由交厂家、物资回收单位处置****处理场处置;一般固废暂存应采取“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措施。危险废物包含硝酸废液、磷酸废液、废硫酸铜(含铜废液)、氢氟酸废液、硫酸废液、废异丙醇、废去胶光阻液、废有机溶剂、废稀释剂及光刻胶、废显影液、BOE 废液、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擦拭物、废化学品容器、废活性炭(废气处理)、废日光灯、废催化剂、废油及含油废物、含铜污泥等,应分类、分区储存于危废暂存间,并按规定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转移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 第 23 号)要求执行。生活垃圾应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置。含氟污泥和硫酸铵废液暂按危险废物管理,待项目建成并运营稳定后开展鉴别,并根据鉴****管理处置。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控措施。开展分区防渗、源头控制、定期监测。废水处理区、危废暂存间、原辅料仓库液态化学品区、生产车间涉及废水排放设备设施所在区域、废液收集间和废溶剂收集间等纳入重点防渗区管理,一般固废仓库、生产车间其他区域纳入一般防渗区管理,严格按照分区管控要求落实防渗等措施,每年开展一次地下水和土壤监测。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涉及环境风险物质有氯气、砷化氢、盐酸等。化学品库采取防腐防渗措施,四周设置排水沟或围堰;项目设置 1 座废水应急池,有效容积不小于900m3,设置 1 座消防事故应急水池,有效容积不小于 750m3。落实雨污切换措施。各类特种气体、危险化学品单独存放在独立区域内,保持微负压,设置可燃、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系统、 联锁控制系统、在线监控系统、截止阀和应急排风系统等风险防范措施,应急排风引入废气处理系统,确保泄漏气体得到有效处置。按规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建立风险防范体系,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 实际建设情况:(一)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按照《**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要求落实尘污染防控措施。运营期废气主要包括工艺尾气、酸性废气、碱性废气、有机废气、含砷废气、锅炉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和食堂油烟。热氧化、化学气相沉积、外延、干法蚀刻等工序产生的氟化物、氯化氢、氯气、氮氧化物、磷化氢等工艺尾气由工艺设备自带的“POU 净化 装置”处理后进入酸性废气处理系统(即碱液喷淋洗涤塔)处理;铜制程、清洗、湿法刻蚀等工序产生的氟化物、磷酸雾、氯化氢、硫酸雾、硝酸雾(以氮氧化物计)等酸性废气由 6+1 套(6 用+1备)碱液喷淋洗涤塔处置达标后引至 44m 高排气筒排放;湿法蚀刻、涂胶、曝光、显影等工序产生的氨(碱性废气)由 3+1 套(3用+1 备)酸液喷淋洗涤塔处理达标后引至 44m 高排气筒排放;湿法蚀刻、去胶、化学机械研磨、显影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由 2+1 套(2 用+1 备)沸石转轮浓缩燃烧系统处理达标后引至 44m 高排气筒排放,燃烧废气引入对应的有机废气排气筒排放;离子注入工序产生的含砷废气由工艺设备自带的“POU 净化装置”处理后再由 2+1 套(2 用+1 备)干式吸附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引至 44m 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引入酸性废气处理系统(即碱液喷淋洗涤塔)引至 44m 高排气筒排放;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引至 35m 高排气筒排放;食堂设油烟经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生产废气中二氧化硫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其余颗粒物、氯化氢、硫酸雾、氟化物、氨、异丙醇、非甲烷总烃、磷化氢、砷化氢、氯气、氮氧化物等因子参照《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47-2020)执行,污水处理站废气中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食堂油烟执行《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859-2018)相关要求,项目锅炉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烟气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8-2016)及修改单相关要求。 (二)严格执行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采用“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生产废水管网可视化。施工期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砂”处理后回用,混凝土养护废水经沉砂池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定****处理厂处理。****处理站设置含氟废水、含氨废水、研磨废水、含铜废水以及酸碱废水等 5 类废水处理系统,生产废水经处理达 标后排至市政污水管网。化学机械研磨、湿法蚀刻等产生的含氨废水经“两级吹脱+一级吸收”处理后进入含氟废水处理系统;清洗、化学机械研磨、湿法蚀刻等产生的含氟废水经两级化学沉淀处理后进入酸碱废水处理系统;研磨废水经一级化学沉淀处理后进入酸碱废水处理系统;铜制程、清洗等产生的含铜废水经一级化学沉淀处理后进入酸碱废水处理系统;清洗、光刻、湿法蚀刻、化学机械研磨等产生的酸碱废水与汇入的上述其他废水一起经三级酸碱中和调节处理达标后汇入生产区废水排放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排放口编号:DW001)。生活区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汇入生活污水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排放口编号:DW002)。项目废水各污染因子以及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执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间接排放标准,污水经市政污水****处理厂,最终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 A 标准及《梁****处理厂 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963-2020)重点控制区域标准后排入梁滩河。 (三)严格执行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施工机具维护保养,合理布置施工总平,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周边环境敏感目标。优先采用低噪声设备,各类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降噪和合理总平布局等措施,达到控制噪声目的。通过采取上述措施,项目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厂界 3 类排放标准要求。(四)严格执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运至指定的地点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等。一般工业固废包括研磨污泥、废晶圆片、废电极、废靶材、 废研磨垫、纯水备制废活性炭、废包装材料、废分子筛等,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仓库,定期由交厂家、物资回收单位处置****处理场处置;一般固废暂存应采取“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措施。危险废物包含硝酸废液、磷酸废液、废硫酸铜(含铜废液)、氢氟酸废液、硫酸废液、废异丙醇、废去胶光阻液、废有机溶剂、废稀释剂及光刻胶、废显影液、BOE 废液、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擦拭物、废化学品容器、废活性炭(废气处理)、废日光灯、废催化剂、废油及含油废物、含铜污泥等,应分类、分区储存于危废暂存间,并按规定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转移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 第 23 号)要求执行。生活垃圾应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置。含氟污泥和硫酸铵废液暂按危险废物管理,待项目建成并运营稳定后开展鉴别,并根据鉴****管理处置。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控措施。开展分区防渗、源头控制、定期监测。废水处理区、危废暂存间、原辅料仓库液态化学品区、生产车间涉及废水排放设备设施所在区域、废液收集间和废溶剂收集间等纳入重点防渗区管理,一般固废仓库、生产车间其他区域纳入一般防渗区管理,严格按照分区管控要求落实防渗等措施,每年开展一次地下水和土壤监测。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涉及环境风险物质有氯气、砷化氢、盐酸等。化学品库采取防腐防渗措施,四周设置排水沟或围堰;项目设置 3 座废水应急池,有效容积共计1330m3m3,设置 1 座消防事故应急水池,有效容积 750m3。落实雨污切换措施。各类特种气体、危险化学品单独存放在独立区域内,保持微负压,设置可燃、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系统、 联锁控制系统、在线监控系统、截止阀和应急排风系统等风险防范措施,应急排风引入废气处理系统,确保泄漏气体得到有效处置。按规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建立风险防范体系,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
| 生产设备只完成一阶段,废气产生量减少,酸性和碱性废气处理系统只安装一阶段。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排污总量控制。该项目实施后废水中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分别为 COD92.49t/a、氨氮 4.63t/a,废气中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分别为二氧化硫 9.853t/a、氮氧化物 30.301t/a、非甲烷总烃19.697t/a。 | 实际建设情况:根据监测,排放总量小于环评批复量。 |
| 项目只完成一阶段产能,排污量小于环评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59.995 | 1502.41 | 0 | 0 | 59.995 | 59.995 | |
| 0 | 3.994 | 117.2 | 0 | 0 | 3.994 | 3.994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9.853 | 0 | 0 | 0 | 0 | / |
| 0 | 1.34 | 30.301 | 0 | 0 | 1.34 | 1.34 | / |
| 0 | 0.77 | 12.265 | 0 | 0 | 0.77 | 0.77 | / |
| 0 | 0.514 | 19.697 | 0 | 0 | 0.514 | 0.514 | / |
| 1 | ****处理站 | 《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 | 本项目废水首先根据自身的特性,分别进入相应的废水预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后的生产废水经生产废水总排放口排入南侧市政污水管网。并在预处理系统出水口设置相应污染因子检测仪,达标后进入酸碱废水中和,不达标则返回预处理系统再处理。 根据设计单位废水治理方案,在厂区建设5类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分别为含铜废水处理系统、含氟废水处理系统、研磨废水处理系统、含氨废水处理系统、酸碱废水处理系统。 | ****处理站出水和厂区生化池出水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符合渝(高新)环准[2024]20号要求 |
| 1 | 酸性废气治理设施、碱性废气治理设施、有机废气治理设施和含砷废气治理设施 | 氟化物、氯化氢、氯气、氨、砷化氢、磷化氢、氮氧化物、颗粒物、硫酸雾、非甲烷总烃等经处理达**省地方标准《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47-2020)排放;SO2达**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锅炉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8-2016)及修改单 | 酸性废气处理系统:设置7套(6用1备)碱液喷淋洗涤塔,单套风量100000m3/h;碱性废气处理系统:设置4套(3用1备)酸液喷淋洗涤塔,单套风量55000m3/h;;有机废气处理系统:设置3套(2用1备)沸石转轮浓缩燃烧系统,单套风量90000m3/h;含砷废气处理系统:设置3套(2用1备)干式吸附处理装置,单套风量10000m3/h;锅炉烟气排风系统:采用低氮燃烧技术 | 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的各项监测因子,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满足**省地方标准《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47-2020)排放、**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锅炉废气满足**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8-2016)及修改单;食堂油烟满足《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859-2018)。 无组织排放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 |
| 1 | 1、设置有毒有害气体在线监控系统,特气间内钢瓶置于不同的密闭特气柜中,特气柜和供气管道重要部位设置气体泄漏监测装置、抽风装置等,气体泄漏后自动切断钢瓶供气阀门,启动抽风装置将气体引入对应的废气处理系统。 2、****处理站设置有效容积不小于900m3的废水应急池,此外设置消防事故应急水池1座有效容积不应小于750m3,总计应满足事故下≥1056.4m3的应急需求,消防事故水池位于库房附近;废水站应急水池位于CUB厂房负一楼。厂区配备雨污切换阀。 3、甲类仓库、乙类仓库、特气供应间易燃易爆化学品防爆措施。特气供应间可燃、有毒、有害气体的钢瓶柜、多管阀门箱设有气体泄漏报警、连锁控制系统。设置有毒有害气体在线监控系统及截止阀。 4、化学品槽车转运区设置雨水截流阀,事故期间消防废水收集泵抽提进入厂区事故应急池。厂区危险品库和化学品供应间内地沟与事故应急池连通,事故期间消防废水收集通过水泵提升方式进入事故应急池。 5、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从组织机构、救援保障、报警通讯、应急监测及救护保障、应急处理措施、事故原因调查分析等方面制定严格的制度,建立二级响应应急联动体系;公司与当地联合演练每年至少一次,公司级演练每半年至少一次。 | 1、设置有毒有害气体在线监控系统,特气间内钢瓶置于不同的密闭特气柜中,特气柜和供气管道重要部位设置气体泄漏监测装置、抽风装置等,气体泄漏后自动切断钢瓶供气阀门,启动抽风装置将气体引入对应的废气处理系统。 2、****处理站设置有机废水应急池768 m3,无机废水应急池2个(465 m3和865 m3)共计1330m3的废水应急池,此外设置消防事故应急水池1座有效容积750m3,消防事故水池位于库房附近;无机废水应急池位于CUB厂房负一楼。厂区配备雨污切换阀。 3、甲类仓库、乙类仓库、特气供应间易燃易爆化学品防爆措施。特气供应间可燃、有毒、有害气体的钢瓶柜、多管阀门箱设有气体泄漏报警、连锁控制系统。设置有毒有害气体在线监控系统及截止阀。 4、化学品槽车转运区设置雨水截流阀,事故期间消防废水收集泵抽提进入废液提升间的应急罐。厂区危险品库和化学品供应间内地沟与事故应急池连通,事故期间消防废水收集通过管道重力自流进入消防事故应急池。 |
| 厂区污水经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梁滩河。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厂区污水经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梁滩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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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环保搬迁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环保搬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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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区域削减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区域削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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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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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功能置换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功能置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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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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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