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市****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名称 | ****四个分场可持续经营林木(自伐)资产转让 | ||
| 资产来源 | 企业实物资产 | ||
|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 单独所有,无抵押、无租赁。 | ||
| 其他 | 1.本次转让标的为****管辖内的八面湖分场、金鸡山分场、大垟山分场、峰山分场四个分场可持续经营木材自伐销售价格,涉及树种以杉木、柳杉为主,海拔高度均在700米,距离**县城均约50公里,经营面积约1万亩,根据转让方案,****拟出让上述四个分场指定范围内的木材销售权益,木材由受让放自行组织采伐,相关采伐费用由受让方承担。采****总场划定的采伐范围与指定树种,小头直径6厘米及以上的成材需全部运出利用,同时伐根高度不得超过10厘米,以确保林地生态的可持续性与后续经营条件。 2.该标的木材全部统一竞价、计量和转让,不得拆分,意向竞买人应充分考虑标的可能存在显性或隐性瑕疵、运输风险与市场风险,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标的。任何因忽视或误解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其他申请将不获批准。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4.挂牌期间将转让方不集中组织意向竞买人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如意向竞买人有需要了解标的物详情,转让人可单独给予必要的协助。 5.本次转让标的所涉及的采伐费用以及其他费用均由竞买人承担。 7.受让方需在出具木材重量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支付转让价款,结算价格由木材计量报告统计的数量×转让单价确定。 8.竞买人未全额支付价款,不得擅自搬运标的物。标的搬运、运输时间为8个月,自竞价成交之日起算。8个月****总场的的标物品,视为放弃其相关所有权,由转让方自行处置。受让方须自行办理搬运、运输原木的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搬运、运输过程所涉及到安全、环保、水电使用等使用问题,受让方自行解决。 9.标的物附近有农作物种植田。农作物非转让方所有,若因搬运等行为对农作物造成损害,引起的赔偿纠纷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10.原木运输、砍伐以及安全责任等相关事宜由受让方自行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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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披露内容 | 1.自挂牌起始日至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受让意向方(竞买人)并办理线上竞买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竞买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官网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50个周期。 3.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转让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网络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4.本次转让标的****四个分场可持续经营木材(杉木、柳杉等)自伐销售价格,该标的木材全部统一竞价、计量和转让,不得拆分。意向竞买人应充分考虑标的可能存在显性或隐性瑕疵、运输风险与市场风险,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标的。任何因忽视或误解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其他申请将不获批准。 5.****公司估价结果。 6.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7.挂牌期间将转让方不集中组织意向竞买人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如意向竞买人有需要了解标的物详情,转让人可单独给予必要的协助。 8.本次转让标的所涉及的采伐费用以及其他费用均由竞买人承担。 9.自伐木材计量主要由转让方指定的第三方计量单位对指定范围内所有采伐木材进行称重计量,受让方与转让方组织人员参与,安全责任由三方各自自负。木材计量开始时间为《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与受让方均需无条件配合。实际标的物数量按称重计量确定(计量单位:吨),受让方需受让所有转让方指定的所有标的物,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部分计量标的物。 10.受让方需在出具木材重量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支付转让价款,结算价格由木材计量报告统计的数量×转让单价确定。 11.竞买人未全额支付价款,不得擅自搬运标的物。标的搬运、运输时间为8个月,自竞价成交之日起算。8个月****总场的的标物品,视为放弃其相关所有权,由转让方自行处置。受让方须自行办理搬运、运输原木的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搬运、运输过程所涉及到安全、环保、水电使用等使用问题,受让方自行解决。 12.标的物附近有农作物种植田。农作物非转让方所有,若因搬运等行为对农作物造成损害,引起的赔偿纠纷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 ||
| 转让方名称 | **** | ||
| 注册地 | **省**市**县**西路221-2Y | ||
| 证件类型 |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3********340740J |
| 交易条件 | 计价方式 | 单价 | |
| 转让单价(万元) | 0.01 |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 计量单位 | 吨 |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需在出具计重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该项目的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具体收费参照报名时阅读文件《特别约定事项》执行。 2、意向方竞买原木报名时应交纳5000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市****公司,账号:358****18105,开户行:****公司****分行),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和检尺计量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3、转让标的物品质以交付时实物现状为准,资产评估基准日后的转让标的的价值变动,由受让方承担。 4、转让方不承担所有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包括品种、品质、质量、数量等),也不对拍卖标的物的安全性,完好性,完整性、等承担保证责任。以拍品交付时实物现状为准。受让方在办理转让标的事宜过程中如发生事故等一切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5、标的物图片仅作参考,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转让方、**市****公司对标的物状态及品质不作担保,也不承担瑕疵的担保责任。 6、受让方必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7、受让方在交割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责任事故均由受让方承担。 8、受让方将木材计量报告及相关材料交付给转让方并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货款(视为交付完毕)。原木运输等相关事宜由受让方自行负责,转让方将原木交付受让方后,本次转让标的的风险由受让方负责。 9.受让方可委托中介机构办理过户手续,因代办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或合法存续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处理问题的能力及经济能力。 |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0.50 |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 ||
| 交纳方式 | 线上; | ||
| 处置方式 | 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立约保证金,将立约保证金存放于**市****公司****中心)保证金专户(不计息),并按委托方书面通知函办理。 |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 剩余50个周期。 |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 资产展示安排 | 提前预约 |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 ||
| 项目附件 | 公示附件 |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x 、 实地勘察及承诺函.docx 、 特别事项约定.docx | |
| 材料附件 | |||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刘先生 | 电话 | 150****8977 |
| 手机 | 150****8977 | |||
| 传真 | 邮箱 | |||
| 地址 | **市**区绿谷信息产业园2号楼 (南面) 1-2楼 | 网址 | https://www.****.com/LSPT/ |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陈宇 | 电话 | 0578-****062 |
| 传真 | 邮箱 | |||
| 地址 | 网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