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做出审批决定。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12日-2026年5月18日(5个法定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开发区分陕路1号
邮 编:472000
联系电话:0398-****328(行政审批大厅)
| 序号 | 项目 | 建设 | 建设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
| 1 | 河****公司年综合利用15万吨废矿物油、10万吨煤焦油和年处理1.5万吨废乳化液项目 | ******开发区 | 河****公司 | **省****公司 | 河****公司年综合利用15万吨废矿物油、10万吨煤焦油和年处理1.5万吨废乳化液项目,总投资2.2亿元,位于******开发区****园区),该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在现有厂区内进行改造、扩能,不新增占地。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年综合利用15万吨废矿物油生产线,二期建设年综合利用10万吨煤焦油和年处理1.5万吨废乳化液生产线。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开发区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已取得备案(项目代码:****)。公司出于市场考虑,在报告书修改期间决定暂缓二期工程建设,本报批版《报告书》评价对象为一期工程,即年综合利用15万吨废矿物油(含1万吨油泥)项目。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各生产线工艺过程中产生的不凝气,加热炉、导热油炉等燃烧天然气产生烟气,原料储罐、中间品储罐、成品储罐等储罐大小呼吸废气和装卸车废气,实验室分析化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油泥贮存间废气、废矿物油综合利用生产线预混罐废气和危废暂存间废气,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废气等。 ⑴ 工艺不凝气、加热炉和导热油炉燃烧废气 工艺不凝气送入加热炉焚烧处理,加热炉和导热油炉废气(DA001)采用“SCR脱硝+湿法脱硫+湿电除尘”处理,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NHHC排放浓度能够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表4及修改单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氨逃逸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排放限值要求。 ⑵原料储罐、中间品储罐、成品储罐等储罐大小呼吸废气和装卸车废气 原料储罐、中间品储罐、成品储罐等储罐大小呼吸废气和装卸车废气(DA002),采用“冷凝+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的NMHC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⑶油泥贮存间废气、废矿物油综合利用生产线预混罐废气和危废暂存间废气 油泥贮存间废气、废矿物油综合利用生产线预混罐废气和危废暂存间废气(DA003),采用“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的颗粒物和NMHC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⑷分析化验室废气 分析化验室废气(DA004),采用“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的NMHC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⑸污水处理站恶臭废气 污水处理站恶臭废气(DA005),采用“喷淋+生物除臭+活性炭吸附”处理,氨、硫化氢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排放限值要求;NMHC可以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中表4及修改单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上述废气各污染因子可以达到《**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豫环办〔2024〕72号)和(豫环办〔2025〕34号)中企业绩效分级A级企业排放限值要求。 ⑹食堂油烟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系统净化后,满足参照执行的《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限值要求。 ⑺无组织排放 通过密闭、LDAR等措施控制,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NMHC厂界浓度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及修改单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SO2、NOx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限值要求;氨和硫化氢厂界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二级标准要求。 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工艺废水、化验室废水、地面冲洗水、脱硫塔废水、喷淋塔废水、循环冷却排污水、生活污水等。 生产工艺废水、化验室废水、地面冲洗水、脱硫塔废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采用一体机处理,循环冷却排污水直接经废水总排口排放,项****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污水处理站采用“隔油沉淀+涡凹气浮+溶气气浮+高级氧化+厌氧水解酸化+A/O生化+MBR+高级氧化”处理工艺,处理规模120m3/d,分两期建设,其中隔油池、气浮池、氧化池均为本期工程全部建成。生活污水采用生活污水一体机处理,设计规模为10m3/d。项目排放的废水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表2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噪声治理措施 项目主要噪声源主要为加热炉风机、真空泵、机泵、制氮机、空压机、凉水塔等,声级强度介于65~95dB(A),针对不同噪声源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消声、合理布局等治理措施。经各项治理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废有:废白土包装袋和废水处理生化污泥,其中废白土包装袋回收利用,废水处理生化污泥交第三方处置。产生的危险废物有:滤渣、罐底油泥、废烧焦油、废导热油、废白土渣、油泥包装袋、机械设备产生的废机油、化验废物、废活性炭、废脱硝催化剂和废水处理物化污泥等,经妥善暂存后,送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项目泥渣产生后进行属性鉴别,鉴别结果****建材厂综合利用,鉴别结果属于危险废物的,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鉴别结果明确前暂按危险管理。 本项目**1座63m2的危废暂存间,及1座50m2一般固废暂存间。项目危废和一般固废暂存设施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地下水保护措施 源头控制:选用满足相关质量标准的装置及管道等,管道采用明管输送,做好防渗、防腐,加强管理,定期检查,及时维护等措施。 分区防渗: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要求,生产装置区、储罐区、装卸车区、污水处理设施、危废间和油泥贮存间、事故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等区域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循环冷却水区为一般防渗,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 监测监控:厂区内设置1个地下水跟踪监测井,项目区的下游设置1个地下水污染扩散监测井,上游布置1个地下水背景值监测井,定期开展地下水监测,防范泄漏污染。 土壤保护措施 源头控制:采取先进清洁生产工艺,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同时对废气、废水和固废进行深度治理,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过程控制:占地范围内采取绿化措施,种植具有较强吸附能力的植物。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要求分区防渗。 监测监控:本项目装置区附近及厂外主导风向下风向设置土壤监测点,定期开展土壤监测。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主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如下:生产装置区地面硬化,设围堰和导流设施。储罐区均设置围堰,围堰容积满足最大储罐泄漏收集容积需求,围堰内进行防渗、防腐等处理;项目设置1座676m3事故池和1座519.5m3初期雨水收集池,用于收集泄漏的物料、消防废水、前期雨水等,事故后废水分批次进入厂内污水站进行处理;装置区事故导排、厂区****开发区事故池形成“三级防控”系统;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开发区应急预案形成联动。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企业出具承诺保证公众参与内容的真实性。 |
| 2 | ******公司投资四矿金矿地下开采建设项目 | **市阳平镇、故县镇 | ******公司 | ****公司 | ******公司投资四矿为既有矿山,《******公司投资四矿金矿6.0万吨/年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6年1月****保护厅批复(豫环审[2016]4号)。该项目于2016年4月开工,2017年5月建成并投入试运行。****保护局于2017年9月对该项目首采区S910-I矿体生产系统的主工广2和回风斜井XJ1150、开采系统及配套环保设施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灵环验[2017]9号)。现有**面积7.6267平方公里,开采规模6万吨/年。 依据《****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煤矿山重点县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安委办〔2022〕26号),****煤矿山安全生产重点县,地下金矿生产规模不小于9.0万吨/年。考虑矿山开采政策要求,生产规模与储量规模的适配性,建设单位研究决定将矿山生产规模由6.0万吨/年扩大为9.0万吨/年。 ******公司已完成《生产勘探报告》及《矿产**开采与生态修复方案》编制评审工作,因**西南角部分区域重叠生态红线,对**范围进行了调整,将重叠部分区域进行了扣除,并于2025年1月取得调整后的采矿许可证(证号:C410********742****4731)。调整后**面积为7.6251km2,生产规模为9万吨/年。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27年7月3日。本项目属于未批先建,已履行处罚手续且目前停工整改。 | 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井下废气:采用湿式凿岩、微差控制爆破、洒水抑尘及机械通风,可有效控制井下粉尘及炮烟扩散。 地表废气:矿(废)石周转****结构厂房,地面硬化,安装硬质门,厂房内部安装1套雾化喷淋系统,每隔2m设置一个喷头,雾化面积覆盖整个厂房;运输车辆加盖帆布、工业场地出入口设冲洗装置,定期对运矿道路洒水降尘,可有效控制运输扬尘;运输车辆选用国六排放标准的重型载货车辆或新能源车辆;食堂油烟收集后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 经废气防治措施治理后,颗粒物、CO、NOx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食堂油烟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排放标准。 (2)废水 矿井涌水经“絮凝反应+斜管沉淀”处理后,回用于井下生产、车辆冲洗、工业场地、矿(废)石周转场及运输道路降尘、绿化及选厂生产补充用水;初期雨水经收集池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PD875工业场地生活污水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工业场地降尘及绿化用水;其他工业场地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挖肥田。 在落实相应水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废水可以做到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对周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不大。 (3)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运营期前6个月废石全部供给灵****公司作为生产原料综合利用,后期生产期废石全部回填井下采空区;****处理站污泥压滤后直接回填井下采空区,****处理站污泥与生活垃圾一起由环卫部门统一收运处置。危险废物:废润滑油桶装后暂存于PD875工业场地5m2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无二次污染风险。 (4)噪声 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对周边敏感点影响较小。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企业出具承诺保证公众参与内容的真实性。 |
| 3 | **市城乡餐厨垃圾收运转及综合处理项目 | **市函谷关镇坡寨村 | ****管理局 | ****公司 | 为落实“无废城市”创建要求,加强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置与**化利用,****管理局投资8100万元建设本项目,选址于函谷关****填埋场北侧,日处理餐厨垃圾100t。项目建设主要为1座日处理规模100****处理厂及相应的生产辅助设施,配套垃圾收运车辆及智慧管理系统。项目产品为干物料6442.25t/a,作为生态肥原料使用;粗油脂365t/a,作为化工原料使用。 | 1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⑴ 有组织 餐厨垃圾在负压密闭车间内卸料,卸料口上方及侧方设置负压集气罩,含氨气、硫化氢及非甲烷总烃的卸料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送入臭气处理装置进行处理。餐厨垃圾处理采用一体化集成式全密闭式设备,含氨气、硫化氢及非甲烷总烃的真空泵抽吸蒸馏废气(不凝气)经管道收集后送入臭气处理装置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站各产臭单元均采用密闭式池体或设备,设置抽风管收集含氨气、硫化氢臭味气体。尾料间和危废间顶部布设负压集气管道,车间废气收集后送入臭气处理装置进行处理。 以上废气共同经一套化学洗涤(碱洗)+气体干化+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通过46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处理效率:氨94%、硫化氢93%、臭气浓度95%、非甲烷总烃85%;污水处理站厌氧池沼气随废气一同进入催化燃烧装置无害化处理。处理后氨、硫化氢排放量及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要求,且满足《**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稿)中通用涉VOCs企业引领性指标排放限值要求。 ⑵ 无组织排放 综合处理车间进出口采用快速卷帘门、车间密闭、车间内关键区域设置植物液雾化喷洒除臭装置、尾料间采用二次密闭等措施。污水处理站池体为地埋式、周边加强绿化、喷洒除臭剂等。无组织氨、硫化氢排放浓度及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特别限值要求。 水污染防治措施 餐厨垃圾渗滤液、原料冲洗水及地面清洗水均进入油水分离装置,分离后废水与卸料预冲洗废水一同进入杀菌脱水装置内,经脱水系统脱出的蒸汽冷凝废水75.62m3/d,****处理站处理。 餐厨垃圾收运车厢冲洗废水、废气处理系统碱洗塔废水及干化装置废水、初期雨****处理站处理。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处理站处理。 ****处理站采用“格栅+隔油调节池+A2/O+MBR+消毒”工艺,处理规模100m3/d(2套50m3/d)。本项目废水排放量为81.85m3/d,出水水质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20)表1、《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表1、《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处理厂收水标准(COD≤50mg/L、BOD5≤10mg/L、氨氮≤5mg/L等)。出水部分回用于原料冲洗、车间地面清洗、车辆冲洗及厂区绿化;剩余废水近期采用密闭式污水罐车转运****处理厂深度处理,远****处理厂建成后接入管网处理。 地下水保护措施 源头控制:选用耐腐蚀抗压管道及设备,加强防渗防腐,定期检查维护。 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污水管道、生产车间、尾料间、一般固废间、危废暂存间、化粪池、污水处理站水池、初期雨水收集池、洗车废水收集池及事故池等)渗透系数≤10-10cm/s,一般防渗区(办公区、消防泵站等)渗透系数≤10-7cm/s,简单防渗区(道路等)采用地面硬化。 监测监控:设置3眼地下水监测井(厂址西北侧、厂区西南角、厂址东北侧),定期开展pH、氨氮、耗氧量等指标监测。 噪声治理 主要噪声源为投料装置、分拣设备、油水分离机、包装机、风机、水泵等,声级80-90dB(A)。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风机安装消音器、加强绿化等措施。经治理后,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坡寨村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 固废处置 一般固废:分拣杂质(1460t/a)中可回收金属外售,其余(塑料、织物等)及格栅渣、污水处理站污泥(13.41t/a,含水率≤60%)运往******公司焚烧发电;废包装材料(0.041t/a****回收站;生活垃圾(5.48t/a)由环卫部门清运。 危险废物:废矿物油(0.1t/a)、废催化剂(0.2t/a)、废活性炭(1.632t/a)、废氢氧化钠包装袋(0.002t/a)、废次氯酸钠包装桶(0.024t/a)、废过滤棉(0.04t/a)等,暂存于生产车间东北角10m2危废暂存间(满足GB18597-2023四防要求),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环境风险防控 厂区外侧布设环形截洪沟,内侧设防渗层;雨污分流,设1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及200m3事故水池(满足事故废水暂存需求);生产装置区地面硬化、设围堰和导流设施,尾料车间四周设置集水沟槽;装置区及储罐区设气体监测报警装置;污水处理站设300m3尾水暂存池;收运车辆选用密封性能良好的专用车,定期检修;驾驶员经专业培训,按规划路线平稳运输,设置车辆跟踪监督制度。配置干粉和二氧化碳灭火器、防毒面具、防护手套等应急器材,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企业出具承诺保证公众参与内容的真实性。 |
| 4 | ******公司****区野猪洼捞煤沟铝土矿地下开采项目 | **市**区高庙乡 | ******公司 | ******公司 | 三****公司野猪洼捞煤沟铝土矿采矿权最早于2007年取得。为严格落实生态保护要求,公司分别于2017年及2020年对采矿权范围进行了两次重大“缩边”处理,主动退出与河****自然保护区重叠的区域,**面积最终调整至0.4852km2。现有**批复的开采规模为10万吨/年,1-6采区为露天开采(已闭坑),7采区为地下开采(已完成基建,未规模化生产)。依据相关产业政策及企业自身发展需要,建设单位决定将矿山生产规模由10万吨/年扩大为30万吨/年。2023年11月7日,矿山取得了调整后的采矿许可证(证号:C410********831****3260),开采方式由露天/地下开采调整为地下开采,目前1-6**已生态恢复,地下开采仅在7采区进行。 | 1. 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井下废气:采用湿式凿岩、爆破后洒水、机械通风,可有效控制井下粉尘及炮烟扩散。 地表废气:矿石周转场****结构厂房,内部安装干雾抑尘装置;临时废石场设喷雾洒水抑尘装置;运输车辆加盖苫布、工业场地出入口设冲洗装置,定期对运矿道路洒水降尘;运输车辆优先选用新能源或国六排放标准的重型载货车辆;食堂油烟收集后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 经废气防治措施治理后,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可满足**省《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2-2020)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食堂油烟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排放标准。 (2)废水 矿井涌水经“斜管沉淀+无阀滤池+臭氧接触氧化”工艺处理后,回用于井下生产、车辆冲洗、工业场地及道路降尘、绿化及生态恢复等,全部综合利用;生活污水经隔油池+二级生化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初期雨水经收集池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在落实相应水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废水可以做到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对周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不大。 (3)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生产期废石全部回填井下采空区,基建期废石暂存于**临时废石场,后期逐步回填;****处理站污泥压滤后直接回填井下采空区,****处理站污泥用作农肥。危险废物:废润滑油桶装后暂存于依托现有的一座5m2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处置,无二次污染风险。 (4)噪声 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并限制车速,禁止夜间运输。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对周边敏感点影响较小。 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期:严控施工范围,对临时占地及时复绿;落实水土保持措施。 运营期:执行“边开采、边治理”原则,分区域、分时段开展生态恢复工作;对岩石移动错动区域加强监测,及时采取植被修复、裂缝填充等措施;针对**范围内的国家级公益林和天然林,采取留设保安矿柱、充填开采等专项保护措施。 闭矿期:拆除工业场地及生活区建筑物,平整场地并覆土复绿,外购土壤完成植被恢复,恢复后区域生态功能可逐步恢复至现状水平。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企业出具承诺保证公众参与内容的真实性。 |
| 5 | **县****公司年产3.6万吨高端铝基磨具材料项目 | **市****开发区英张工业园内 | **县****公司 | ****环境****公司 | **县****公司年产3.6万吨高端铝基磨具材料项目,总投资2.0亿元,位于**市****开发区英张工业园内,该项目利用现有厂区预留空地建设,不新增占地,建设年产3.6万吨高端铝基磨具材料生产线。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开发区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已取得备案(项目代码:2503-411293-04-01-263610)。 项目为耐火材料项目,属于**省“两高”项目管理范围。根据《****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心等3个“两高”项目会商联审意见的通知》原则同意本项目建设报告。 |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原料破碎及进仓工序粉尘,电弧炉上料废气,电弧炉熔炼烟气,产品破碎筛分粉尘,车间无组织排放,厂内车辆运输烟尘等。 ⑴ 原料破碎及进仓工序粉尘 原料破碎及进仓工序粉尘(DA005)采用“集气罩+覆膜式布袋除尘器,30m排气筒”处理,处理后的颗粒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166-2021)浓度限值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耐火材料行业绩效分级A级指标要求。 ⑵ 电弧炉上料废气 电弧炉上料废气(DA006),采用“集气罩+覆膜式布袋除尘器,30m排气筒”处理,处理后的颗粒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166-2021)浓度限值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耐火材料行业绩效分级A级指标要求。 ⑶ 电弧炉熔炼烟气 电弧炉熔炼烟气(DA007),采用“SCR脱硝+覆膜式布袋除尘器,30m排气筒”处理,处理后的颗粒物、NOX、氨可以满足《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166-2021)高温电熔炉类排放浓度限值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耐火材料行业绩效分级A级指标要求。 ⑷ 产品破碎筛分粉尘 产品破碎筛分粉尘(DA008),采用“集气罩+覆膜式布袋除尘器,30m排气筒”处理,处理后的颗粒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166-2021)浓度限值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耐火材料行业绩效分级A级指标要求。 ⑸ 车间无组织排放 车间无组织排放,生产车间采用及时清扫地面降尘、定期洒水抑尘;原料、产品车间内设置“雾森系统”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厂房外颗粒物浓度能够满足《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166-2021)浓度限值要求。 ⑹ 厂内车辆运输扬尘 厂内车辆运输扬尘,采取以下措施:① 厂区内主要道路进行硬化并定时洒水;② 建设出场车辆冲洗台并配套废水循环使用设施;③ 安装出场车辆监控视频设备;④ 在物料运输过程中,装载物料的最高面不得高于车厢最低挡板并且密闭运输,密闭采用软体毡覆盖并捆绑密实,确保不得洒漏,禁止带尘上路。措施实施后,厂内道路扬尘可得到有效控制,对厂区及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办公生活污水、冷却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等。冷却工序用水通过蒸发散失不外排;抑尘洒水随着原料携带及蒸发散失,不外排。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办公生活污水,经**“12m3地埋式生物接触氧化装置”处理后由厂区总排口经市政管网****处理厂****处理厂集中处理。 项目生活污水经“地埋式生物接触氧化装置”处理后,排水水质为pH 6~9,COD 84mg/L、BOD5 24mg/L、SS 54mg/L、NH3-N 8mg/L、TP 3.6mg/L。对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表4三级标准(pH 6~9,COD 500mg/L、BOD5 300mg/L、SS 400mg/L)****处理厂****处理厂收水指标(pH 6~9,COD 350mg/L、BOD5 300mg/L、氨氮 35mg/L、SS 400mg/L、TP 4mg/L),能够达标排放。 噪声治理措施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破碎机、筛分机、装载机、空压机、引风机、吨包机、电弧炉和擂碎装置等,声级强度介于80~95dB(A),针对不同噪声源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消声、合理布局等治理措施。经各项治理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废有:布袋除尘器及雾森系统收集粉尘、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废污泥、除尘器废滤袋,其中布袋除尘器及雾森系统收集粉尘、废滤袋在厂内暂存间暂存后,委托第三方回收再利用;污水处理站废污泥在厂内暂存间暂存后,定期送**市生活垃圾焚烧厂处理;生活垃圾经厂内若干垃圾箱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每日清运。产生的危险废物有:废润滑油、废脱硝催化剂,经妥善暂存后,送有资质单位处理。 本项目利用**1座10m2的危废暂存间及现有工程1座100m2一般固废暂存间对固废进行储存。项目危废和一般固废暂存设施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地下水、土壤保护措施 源头控制:选用满足相关质量标准的装置及管道等,管道采用明管输送,做好防渗、防腐,加强管理,定期检查,及时维护等措施。 分区防渗:要求对厂内各区域进行分区分级防渗。危废暂存间划定为重点防渗区,防渗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生产车间、各类循环水池划定为一般防渗区,防渗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0×10-7cm/s;办公区域、厂区道路等区域划定为简单防渗区,防渗要求为地面硬化。 监测监控:依托厂址地下水上游姜王庄村现有水井,厂附近英新村现有水井以及地下水下游沙村现有水井,定期开展地下水监测,防范泄漏污染。危废暂存间周边区域每3年取1个柱状样品(0~60cm),每年1次取1个表层样品(0~20cm)。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要求及工程分析内容,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的主要危险物质有:废润滑油。经分析,本项目各危险化学品物质实际储存量均未超过临界,无须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评价。 本项目主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如下:①废润滑油经密闭桶封装后,存放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危险废物贮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②建立危险废物定期汇总登记制度。定期登记汇总的危险废物品种类和数量存档;③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应熟知厂内各类危险废物的性质和安全管理常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④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并与当地的应急预案衔接,一旦出现事故可借助社会力量救援,使损失和对环境的污染降低到最低限度;⑤危废暂存间外设置淋浴器和洗眼器,必须保证随时有**;⑥车间内配备防护用品、应急防护物资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