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市**区调整2026年提前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任务)使用计划安排予以公示。
资金来源:2026年提前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任务)534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023万元,自治区资金2319万元)。
资金文名称:关于预提前下达 2026 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资金下达文号:桂整合〔2025〕82号、南财农〔2025〕188号。
计划安排项目:农民实用技术培训、跨省就业交通补助、乡村建设公益性岗位、雨露计划职业学历教育补助、项目管理费、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到户产业以奖代补、发展村集体经济、小型桥梁建设项目、供水保障工程、产业道路硬化。
明细如下:计划安排农民实用技术培训5万元(自治区资金),跨省就业交通补助70万元(中央资金),乡村建设公益性岗位55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09万元,自治区资金46万元),雨露计划职业学历教育补助100万元(自治区资金),项目管理费40万元(自治区资金),到户产业以奖代补66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34万元,自治区资金230万元),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130万元(自治区资金),发展新型村集体经济23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500万元,自治区资金800万元),小型桥梁建设项目105万元(自治区资金105万元),农村供水保障工程项目161万元(自治区资金161万元),产业道路硬化项目121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10万元,自治区资金702万元)。
公示期为7天(2026年5月12日至5月18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公示内容即按程序上报。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灵源路200号)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771-****501 ****@sina.com。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附件:1. **市**区2026年提前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和乡村**任务)使用计划分配表(调整后)
2. **市**区2026年提前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表(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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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