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生产需要并进一步提高轮胎产品质量,****公司拟新增2台自屏蔽加速器,用于对纤维帘布进行材质改良,以增强其弹性和韧性;同时新增3台X光机,用于轮胎的X光缺陷检查。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以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等法律法规,本项目需进行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关于发布〈射线装置分类〉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国****委员会公告2017年第66号),本项目使用的自屏蔽加速器以及X光机属于II类射线装置。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使用II类射线装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目前,****公司已委托****承担“****公司新增射线装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现就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环境问题,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询对象:主要为项目周围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并欢迎社会各界对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主要事项:本次公众参与的目的在于征求有关本项目环境保护等方面事项,请公众就与环境有关的问题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
2、公示时间
公示有效期:10个工作日。
3、公示意见表获取链接
单位和个人若对本项目环评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反馈,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见附件。
4、意见反馈方式
(1)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省**市**区城港大道与清塘大道交叉处西南侧
联系人:鲍工 电话:158****2871 E-mail:****@giti.com
(2)环评单位:**省****公司
通讯地址:**市工业路451****中心6层(邮编350000)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591-****9671
E-mail:****@qq.com 传真:0591-****8255
建设单位:****
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