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政厅等16部门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民发〔2024〕01号)、《****民政厅等21部门关于印发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民发〔2024〕36 号)要求,为做好我县困境儿童关爱购买服务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困境儿童关爱项目服务机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困境儿童关爱项目服务机构组织(企业)
二、项目总价
总价:2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包含税费。
三、服务对象及项目内容
(一)服务对象
**县范围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及其他陷入困境的未成年****民政局核定为准)。
(二)项目内容
1.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集中培训
组织1场约250-330人培训。承接单位负责:
(1****民政局拟定方案,并做好培训前期工作。
(2****民政局对接协调县内自有场地使用、设备调试。
(3)印制、分发培训材料、学员手册等。
(4)提供培训所有学员、导师和工作人员的工作午餐(约250-330人,视协调场地确定)。
总费用约2万元,包含场地协调费、材料印制费、餐费、师资课酬等所有执行成本,****民政局引荐。
2.孤儿入户核查、慰问
对全县在享孤儿家庭进行全覆盖入户走访核查。内容包括:生活状况评估、监护状况评估、政策享受核实、需求摸排、安全教育、指导孤儿整理房间卫生、填写规范记录表等。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费用:约75元/户,包含交通、人员劳务、物料和15元的慰问品等成本。
3.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等困境儿童抽查排查、入户走访
入户抽查、走访在享和新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等困境儿童,内容同孤儿入户核查,重点关注事实无人抚养情形是否持续、保障是否到位。****民政局共同商定,确保覆盖不同乡镇与风险类型。
费用:约75元/户,包含交通、人员劳务、物料和15元的慰问品等成本。
4.困境儿童深度个案服务
为10户有复杂需求的困境儿童/困境儿童家庭提供个案服务。包括:需求评估、制定服务计划、心理疏导、家庭关系调适、**链接、持续跟进等。由民政局指定服务对象,服务需形成完整的个案档案,体现专业干预过程与成效。(个案服务数量不足时资金可转入困境儿童抽查排查)
费用:约2500元/户。
5.主题活动
在辖区内开展不少于5场儿童保护如安全教育、心理教育、家庭教育等主题宣传活动,包括:“六一活动”、防溺水宣传、普法教育、心理教育、家庭教育等主题宣传活动
费用:约2000元/场。
6.项目管理及税费
包含项目整体策划、督导、协调、宣传、档案管理、会议、交通通讯、税费及不可预见费用等。要求保障项目规范、顺利运行,并做好相关宣传工作。
费用:约1万元。
四、遴选条件
(一)基本资格
1.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或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独立银行账户,依法纳税,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 1 个月纳税及社保缴纳凭证)。
4.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未受过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行政处罚,无重大服务纠纷及不良舆情记录。
(二)专业资质
1.业务范围包含儿童关爱、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工作服务、心理健康服务等相关内容。
2.拥有稳定专业团队:配备不少于2名持证社会工作者(助理社工师及以上)、1名专职心理咨询师,核心团队成员需相对稳定,主要服务力量常驻**市内。
3.有固定办公场所在**县内,具备开展线下服务、档案管理、活动组织的必要设备和条件。
4.近 3 年内有困境儿童/未成年人关爱服务项目实施经验(提供合同、验收报告、成果证明等材料)。
(三)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分包、转包项目。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遴选程序
(一)组织报名
有意向参加的单位,请于2026年5月13日-20日(限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前将报名材料报送至****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股,纸质材料需加盖公章,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163.com,联系电话:0775-****107,报名材料包括:
1.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材料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授权权限、期限)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近 1 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无需提供)。
4.上门服务机构及法定代表人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并下载《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打印后加盖公章。
5.困境儿童关爱项目服务机构诚信承诺书。
6.业务范围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7.社工师、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员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
8.**市内办公场所证明(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复印件,签订合同后需要在本县有办公场所)。
9.近 3 年内服务困境儿童项目合同、验收报告、成果报告、获奖证明等复印件(附项目简介)。
10.服务实施方案(核心材料):包含项目背景、服务目标、服务内容细化、实施步骤、时间进度、团队配置、质量管控、风险应对、档案管理、成果交付等内容。
11.报价文件:密封报价函(含分项报价、含税总价,报价包含人员薪酬、差旅、物料、培训、税费等所有费用)。
12.机构简介:含机构发展历程、组织架构、服务理念、核心优势等。
注:所有材料需提供原件备查,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注明 “与原件一致”,材料不予退回。
(二)资质审核
对意向单位的报名资料进行初步审核,经确认的,需提交报名资料原件核验。
(三)确定入选单位名单
我局根据审核情况择优确定服务机构,并公示。
未尽事宜,请与****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股联系,联系电话:0775-****107。
附件:困境儿童关爱项目服务机构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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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