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审批投核字〔2026〕7号
****审批局关于110kV龙旺谷线#25~#27塔跨江段改造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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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办理110kV龙旺谷线#25-#27塔跨江段改造工程项目核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跨江段线径小,输送容量“卡脖子”问题,解决输电线路安全风险隐患,提高供电可靠性,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和《**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意建设110kV龙旺谷线#25~#27塔跨江段改造工程项目。
项目代码: ****
项目建设单位:****。
二、项目建设地点:线路起自110kV龙旺谷线#25塔,终至#27塔。
三、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
改造110kV龙旺谷#25-#27跨江段线路,路径长度约1.7km,按单回路角钢塔架设。
架空导线截面采用1×240mm2。
导线每相采用1× JL/LB20A-240/40。
地线采用1根OPGW-80-48-1-1光缆和1根JLB20A-80铝包钢绞线。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309万元,其中项目的资本金为61.8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0%,由项目业主从自有资金出资解决;其余80%贷款融资247.2万元。
五、建设项目环保和**利用等方面的要求:项目环保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执行,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认真落实节能措施并选用节能设备,加强节能管理。
六、项目的勘察、设计、安装工程、建筑工程、监理、主要设备和重要材料由项目业主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七、项目取得******旅游局出具的《关于对征求110千伏龙旺谷线#25~#27塔跨江段改造工程线路路径走向意见的函》、****管理处出具的《对〈**供电局关于征求110千伏龙旺谷线#25~#27塔跨江段改造工程线路路径走向意见的函〉的答复意见》、****林业局出具的《关于消除110千伏龙旺谷线25-27号杆塔安全隐患的意见》、《****水利局关于110千伏龙旺谷线#25~#27塔跨江段改造工程线路路径方案意见的复函》、《****中心关于回复110千伏龙旺谷线#25~#27塔跨江段改造工程线路路径走向征求意见的函》(梧航道函〔2023〕30号)、****环境局出具的《关于〈110千伏龙旺谷线#25~#27塔跨江段改造工程线路路径走向意见〉的复函》和****公司****中心出具的《关于**市110千伏龙旺谷线25号-27号塔跨江段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评审意见的函》(电网规函〔2024〕56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2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水土保持等相关报建手续,因电网工程列入《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本项目无需办理节能审查手续,在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落实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方案与措施。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审批局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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