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就****采购安装密网防护窗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现将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采购安装密网防护窗项目
项目编号:****
二、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4月28日
三、磋商信息:
1、磋商时间:2026年5月11日09时00分
2、磋商地点:三****工商联大厦B座502室
3、磋商小组名单:张承轩(组长)、王俊荣、杨强(采购人代表)
四、成交信息:
成交内容:主要采购内容包括:为监管区罪犯生活场所(监舍、禁闭室等)采购安装密网防护窗,面积约1934平方米,约464个窗户,包括设计、制造、包装、运输、拆除、安装等相关服务,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成交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地址:**省郑****合实验区金港大道356号1号楼1层101号673号
成交价:大写:叁拾玖万捌仟柒佰元整
小写:398700.00元
供货及安装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质保期:一年。
五、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协会关于印发《**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六、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采购综合网》媒体上公开发布,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公示期(1个工作日)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地址:**省**市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398-****258
2.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三****工商联大厦B座502室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55****2818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55****2818
4.监督单位:****监察室
电话:0398-****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