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国道G228线**区平海**至东峤上塘段项目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莆政土〔2026〕1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核减项目用地0.0307公顷。核定将**市**区境内农用地47.7656公顷(其中耕地33.4178公顷)、未利用地4.319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核定征收**区东峤镇赤岐村旱地11.2776公顷、林地3.2917公顷、其他农用地1.8457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283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225公顷、水工建筑用地0.015公顷、其他土地1.4868公顷,田庄村水田2.3339公顷、旱地0.7795公顷、其他农用地1.1239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027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625公顷,铁炉村旱地0.8146公顷、林地0.0473公顷、其他农用地0.161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204公顷、水工建筑用地0.0005公顷,汀塘社区水田1.0598公顷、旱地0.3882公顷、其他农用地0.1685公顷,霞东村水田0.5934公顷、其他农用地0.1539公顷,霞西村水田0.4435公顷、其他农用地0.1847公顷,下房村旱地7.4545公顷、林地0.2691公顷、其他农用地1.1234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1301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105公顷、水工建筑用地0.0718公顷、其他土地0.4529公顷,许厝村水田2.0818公顷、旱地0.6816公顷、其他农用地0.6684公顷,中南村水田0.0344公顷、旱地0.1268公顷、其他农用地0.0713公顷;平海镇**村旱地5.3482公顷、园地2.4222公顷、林地1.2284公顷、草地0.1173公顷、其他农用地1.4705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1389公顷、其他土地2.359公顷,计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52.8473公顷;使用国有其他土地0.0205公顷。合计征收(使用)土地52.8678公顷,由**市依法依规提供,作为国道G228线**区平海**至东峤上塘段工程建设用地,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二、****政府须按法定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征地,切实做好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按规定缴纳。
三、****政府须依法办理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及供地的具体手续。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要督促不动产登记机构加强不动产登记信息动态管理,依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四、****政府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规范利用有关要求,涉及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用地,严格按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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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