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加强宗教事务依法管理的要求,推动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规范化,计划对**部分宗教活动场所开展规范化管理建设试点。现对该项目的规划设计及监理服务进行采购。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遵循“最低价中标”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出现相同的最低价,则根据“项目实施方案”择优确定供应商。
根据《**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桂建标〔2018〕37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04,000.00元(大写:拾万零肆仟元整)。超过该报价的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本次采购包含两部分服务内容:
(一)规划设计服务:对试点宗教活动场所逐个进行实地踏勘,按照“一场所一方案”的标准编制针对性的详细部署方案(含设备清单、点位、施工要求等),并整合形成本项目最终建设方案。
(二)监理服务:对后续的设备采购、安装施工、调试及验收全过程进行监理,确保工程质量、进度、成本及安全规范符合设计方案要求,并协助项目档案整理并组织联合验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工程设计、工程监理或相关咨询服务。
(三)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和工程监理资质(乙级及以上)。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在本公告页的附件中下载。
(一)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技术方案及服务承诺等部分,详见第四章 响应文件。
(二)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设计费、监理费、人工、差旅费、税费等所有费用。
(三)响应文件需密封包装,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截止时间:2026年5月19日18:00之前标书代写
提交地点:****市星湖**一里1号办公楼411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1-****273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在**壮族自****委员会官方网站发布成交结果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