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新分公司聚合环氧羧酸膦酸盐采购项目-临时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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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聚合环氧羧酸膦酸盐采购项目-临时

计划编号:

****

计划类别:

临时

计划时间:

2026-2

项目类别:

物资类

项目分类:

三类

项目名称:

****公司聚合环氧羧酸膦酸盐采购项目

项目单位:

******开发区中油****公司

投资计划批复文号:

--

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公司****公司根据市场采购需求,拟对聚合环氧羧酸膦酸盐进行招标采购; 招标范围:聚合环氧羧酸膦酸盐,数量预计为310.5吨,实际采购量以每次发出的订货单为准;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货期:分批次交货,收到订货通知后每个批次7个日历日,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全部交货。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组织模式:

一单一招

标包数量:

1

招标公告预计发布时间1:

2026-02-01 00:00

项目类别分类:

序号
大类编码
大类名称
中类编码
中类名称
小类编码
小类名称
品名编码
品名名称
1
A14
油田化学剂
A1401
通用油田化学剂
A140115
防/阻垢剂
A****1501
防/阻垢剂膦酸盐和磷酸酯类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聚合环氧羧酸膦酸盐,数量预计为310.5吨,实际采购量以每次发出的订货单为准。

主要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国境内有效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的单位;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 财务要求: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被宣告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 或者吊销执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未完成2025年的财务审计的,可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日期晚于要求年份的,从成立年起计算。 4 业绩要求:2025年1月1日以来截止开标日前,有聚合环氧羧酸膦酸盐或类似供货业绩不低于100吨,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及对应发票;或投标人以其代理的制造商业绩投标时,除应符合前述所有要求外,还必须满足以下关键条件:提供制造商给予投标人的正式授权函,否则业绩无效。 5 信誉要求 5.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5.3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5.4 投标人开标当日未****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取消投标人资格。 6 检测报告、样品性能测试、现场试验 6.1检测报告 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技术文件全部技术要求的检测报告,报告须满足以下要求: (1)开标前3个月内的出厂检验报告; (2)由具备CNAS或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且报告出具日期应在开标之日前12个月内。(需要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具备CNAS或CMA资质的证明材料,检测报告上带CNAS或CMA印章的,不用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的资质证明材料) 6.2样品性能测试 供货商需提前邮寄产品样品2升,由招标人进行性能测试,性能测试结果作为技术标的评标依据之一,测试结果不合格的,做废标处理;为保证公平公正,各投标人邮寄样品时不得写明投标人名称,邮寄样品须按照以下格式制作样品标签: 招标编号:(填写招标编号); 产品名称:聚合环氧羧酸膦酸盐; 样品编号:请投标人自行编制; (样品编号为供货商自行编制,在投标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中必须列出此产品样品编号及型号用于样品对照,否则将视为无效。) 样品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2月9日下午17点前(2月9日17点之后收到的样品,招标人有拒绝检验的权利,由此造成的投标人技术标被否决,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收货人:韩学圣:0316-****785,手机号:156****4869;收货地址:河****开发区金源道10号。 6.3现场试验 供货商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在合同签订后,按照招标方要求提供聚合环氧羧酸膦酸盐18方的产品进行现场试验。如现场实验结果不满足技术与性能指标要求,即视为产品验收不合格。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不予支付产品费用及任何其他费用,并追溯其违约责任。 7投标人承诺每月保证供货能力不低于50吨。 8供货商应为“**泽”(中国石油采购与招标网)平台入围供应商或具备办理办理准入“**泽”(中国石油采购与招标网)平台资格。具体要求如下: 供货商为制造商的:需具有法人资格,成立时间满两年,要求必须取得质量、安全、环保认证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许可,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合规表现,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影响采购交易的违法违规记录,完备的质量保证体系,产品质量符合中石油使用要求,近三年无重大质量问题、事故,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售后服务能力。 供货商为贸易商或代理商的,需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没有质量认证证书的,需出具承诺函,承诺中标后2周内办理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供货商中标后,须无条件配合招标人办理“**泽”(中国石油采购与招标网)平台入围手续。若因中标人原因导致手续办理失败,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不予签订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及失信责任。 9提供关于产品计量单位折算的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10在最近三年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标书代写

其他事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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