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服务单位:
为做好2026年市级粮食生产项目市级粮食绿色高产示范片创建工作,充分挖掘粮食增产潜力,保障我区粮食生产持续稳定增长,我中心拟采购服务单位在**区永湖镇元岭村、老围下村和彩一村开展社会化服务工作。现针对该项工作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询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社会化服务需求
(一)社会化服务时间
2026年6-10月,约5个月,服务任务完成即结束。
(二)社会化服务内容
对永湖镇元岭村、老围下村和彩一村开展社会化服务暨无人机“一喷多促”技术服务和秸秆还田机械作业服务。其中,无人机“一喷多促”技术服务开展2次,面积约2000亩(部分田块因狭小破碎、插花地多、障碍物情况复杂等不适合开展无人机作业的,则不纳入服务范围);秸秆还田机械作业服务开展1次,面积约1000亩。
(三)社会化服务的具体要求
1.无人机作业时间安排:计划在水稻生长期。
2.推荐选用的肥料农药:肥料选用适合飞防作业且登记适用于水稻的硅钾型中量元素肥料(硅和钾的含量都不低于100g/L),农药选用同时登记用于防治水稻纹枯病和稻曲病的40%嘧菌﹒戊唑醇悬浮剂及其他药剂。使用的肥料、农药须获得农业农村部(或原农业部)有效期内的正式登记,产品均在保质期内。
3.根据**区水稻生产规律和农事需求,按时按质按量开展无人机作业服务,计划10月底前完成。
4.秸秆还田机械作业服务计划在早稻收割后进行,服务单位须具备相关作业资质,操作人员需熟练掌握作业机械。
5.社会化服务完成后,应及时收集、整理和汇总相关服务内容台账,内容应包含实施作物、实施地点、实施面积、实施时间、所用药剂及等主要内容。
(四)本次报价应包括购买选定的肥料和农药、无人机作业费、秸秆还田机械作业费、运输费、人工费、税费、路费等一切费用。
(五)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市场调查情况对询价结果进行对比,根据符合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等原则确定成交服务单位。如有异常情况,我单位有权提出暂不采购,并不向各服务单位解释具体原因。
二、报价人资格条件
(一)报价资格条件
报价单位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集体采购机构的企业法人或经营者。
(二)报价范围
报价单位应对所有采购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报价。
(三)报价单位资质
须具有农业机械服务及肥料农药销售相关资质。
(四)报价单位报价时应提供如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采购询价回执(见附件);
3.无关联企业参与报价承诺书。
(五)报价时间
报价单位应在2026年5月12日起至5月14日期间进行报价。资料可邮寄或者原件扫描发到电子邮箱。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752-****126;
传真:0752-****985 邮箱:hynf@huiyang.****.cn
联系地址:**市**区淡水开城大道16号502
附件:采购询价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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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1日
采购询价回执
| 报价单位基本信息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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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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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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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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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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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价 情况 |
服务名称 |
单价(元/亩) |
总报价(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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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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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报价大写(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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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价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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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价是报价人在询价范围内从事本活动的所有费用,本费用一次性包干,任何情况下审查费均不予调整。
报价单位(盖章): 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