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楼装修改造项目,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招标编号:****)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预算:667200.83元(含税),其中:
8层办公室改造施工:379890.83元(含税)
办公家具采购:139950元(含税)
智能会议:62360元(含税)
空调采购:85000元(含税)
2.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并已落实。
2.3招标范围:****8楼装修改造、采购、安装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工期:3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业绩及人员要求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且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每条内容的详细证明资料,如果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将被视作不能满足,初步审查不予通过:
3.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标书代写
3.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如若发现隐瞒,取消供应商资格):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存在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股东的子女、配偶、近亲属及特定关系人在招标人任职情况。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9)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0)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1)在参与采购活动中,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给予招标人或者招标工作组成员财物以及非财产性利益,采用围标、串标、串通、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成交的。
(12)在参与采购活动中,不遵守招标人有关信息安全保密条例,导致招标人商业和技术等秘密泄露的。
3.5投标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3.7投标人必须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服务期间,与招标人对接项目实施相关工作(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3.8其他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应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存在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股东的子女、配偶、近亲属及特定关系人在招标人任职情况,不得参加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9****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6年5月12日9时至2026年5月19日17时30分(**时间,下同),登录**国企阳光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s://www.****.cn),按照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完善相关信息、选择项目并下载文件。
4.2平台网址为:https://www.****.cn。参与者首次登录平**,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注册成功并完善相关信息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项目。
4.3参与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等所需时间,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响应文件。
4.4需要发票的,可在“费用管理——发票管理”模块下载发票;平台服务费发票由******公司开具。非因招标代理机构或平台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4.5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参与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供应商平台咨询电话:025-****6809(工作日8:30-11:30,13:30-17:30)。
4.6联合体响应(如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平台办理注册、下载文件等手续,其在平台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4.7本项目文件售价:免费
4.8本项目收取平台服务费:300元。
5.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6年6月2日13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2日14时00分(**时间),在此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标书代写
7.开标时间:2026年6月2日14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8.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纸质投标文件现场递交至**省**市**区中**路298号4层第7会议室。标书代写
9.开标地点:**省**市**区中**路298号4层第7会议室。标书代写
(1)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应提供捌仟元整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2)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形式: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电汇、银行保函、本票、汇票非现金形式。
1)投标保证金以电汇形式递交的:
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之前,通过**国企阳光交易平台会员注册账号将保证金转入对应的保证金账户中;保证金收款账户名称、收款开户行、收款账号等信息详见“**国企阳光交易平台系统”,每个项目的保证金账号都不一样,请仔细核对,不要汇错账号;保证金到账时间以**国企阳光交易平台系统到账时间为准(**国企阳光交易平台系统****银行到账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并优先选择同行网银或网点操作)。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公司****银行****公司办理投标保证金收、退、转及对账、结算等相关业务。
2****银行保函、本票、汇票形式递交的:
应将银行保函、本票、汇票等凭证正本单独封装,随投标文件纸质正本一同密封递交,同时将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纸质正、副本中。
(3)投标保证金应按照上述规定的数额和办法缴纳。
(4)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5)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中标投标人应主动与投标文件接收人联系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并办理退还手续。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的,其责任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公告发布媒介:
**国企阳光交易平台(https://www.****.cn)
12.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代理:****
联系人(项目负责人):葛天乐
联系电话:176****1215
联系地址:**市**区清**路18****广场D座10楼1007室
邮政编码:210000
邮箱地址:****@jcec.cn
招标人:****
地址:******路298号
联系人:袁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