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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1(医保专网建设及维保服务项目):
| **** | **省**市高新区锦业一路60号 | 最低评标(审)价法 | 否 | 385,020.00元 | 385,020.00元 |
合同包1(医保专网建设及维保服务项目):
服务类(****)
| 1-1 | 其他电信和信息传输服务 | 医保专网建设及维保服务项目 | 全区8个街道、105个社区、区级医保系统机构2家通过专线方式接入医保专网。专网接入后,三级医保服务网络初步建成,城乡居民参保登记缴费、信息查询及变更、异地就医备案、零星(手工)报销初****社区办理,为我区参保居民提供家门口的医保服务。 | 1.专网建设的115条线路于2026年5月15日前全部建成,且能正常使用。建设期间不得断网,不得影响采购人及使用用户正常工作及办理业务。 2.提供7*24 小时售后服务电话,“首问负责”,可以就近向当地客户服务热线提出故障申告或投诉。为客户提供驻点维护工程师专项服务。及时解决客户在网络使用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为客户提供快速、优质响应服务,确保30 分钟内给予故障申告响应回复。 3.根据维保服务要求成立驻点维护专班,专班人员至少两名,提供专班人员信息。保障医保线路通畅,服务到终端,由用户方进行终端网络连通性验收确认。 4.供应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电信条例》和信息产业部颁布的《电信服务标准(试行)》、《电信服务规范》的线路质量要求,保障租用线路畅通。 5.在施工、网络割接等原因影响租用线路正常使用的,运营商应当提前通知采购方,并尽快消除故障,恢复通信线路。 6.维保服务内容包括:网络监测服务、故障处理服务、每季度网络运行报告服务、 割接调试服务、一站式受理业务和故障申告服务。提供专门的技术服务负责人作为线路故障处理协调人。 7.线路故障时,供应商应立即进行故障维修,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应保证至少在四小时内恢复通讯业务,否则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索要因光缆故障或通讯故障产生的经济损失。(若超过 24 小时未恢复,则减免甲方当月月租费的 100%)。 8.对中断超过2 小时的乙方原因故障,提供事后故障处理报告。 9.业务开通、障碍处理过程中及时做好与采购人的沟通和反馈。 10.维保期间,采购人如需线路迁移,供应商免费按期完成线路迁移工作,并保证线路畅通。 11.按照采购人需求,发送居民参保催缴短信不少于三次。 12.按照采购人需求,印制参保宣传资料,开展参保宣传活动。 13.其他未尽事宜,以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为原则,由采购人与中标方另行协商确定。 | 建设期:2026年5月15日前完成专线链路的安装、调试、交付等工作; 维保期:自专网建设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电信条例》和信息产业部颁布的《电信服务标准(试行)》、《电信服务规范》的线路质量要求,保障租用线路畅通。 | 385,020.00 |
冯潘婷(采购人代表)、孙腾、王萍利
| 1、采购代理服务费金额:以成交价为取费基数,采购代理服务费****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服务类规定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不足8000元的按8000元收取。 2、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3、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 户名:****开户行名称:****公司高新四路支行 账号:6110 1158 0000 0858 34 4、代理服务费查询到帐请致电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130****7001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医保专网建设及维保服务项目 | 0.8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名称:****
地址:**市**区东大街8号
联系方式:029-****5694
名称:****
地址:**市**区丰庆公园北门往西 200 米 PM 中心三层306室
联系方式:130****7001
项目联系人:王臻 张文利 王阿磊
电话:130****7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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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