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5月1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四川-广元-剑阁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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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5月1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6-05-12 10:1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12日-2026年5月18日(5个工作日)。

电话:0839-****073

地址:****中心B区三楼72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县道X123国光至元山公路改建工程

**县

****

**天和****公司

本项目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60km/h,全线路基宽12米,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路线起于国光乡**村,沿既有县道X123布线,于K0+130下穿绵苍巴高速,经新电村、王河镇**村、普同村,止于元山**桥村县道X123与国道347(规划)平交处,终点桩号K11+817.326,路线全长11.817公里

一、施工期环保措施

1、施工废水:施工生产废水(混凝土养护、桥梁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就近化粪池或临时污水处理设施处置,不得直排外环境。

2、施工废气:路基开挖、土石方填筑、T梁预制及运输过程中,采取洒水降尘、施工便道硬化、物料覆盖、围挡防护等措施;运输车辆运输过程遮盖篷布,车辆定期冲洗等,减少施工扬尘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

3、施工期固废:开挖土石方尽量就地利用、分层填筑,弃方集中堆放;施工废料、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清运处置,不得随意丢弃。

4、施工期生态:严格落实报告提出的工程占地、生态、水土保持方面措施,路基边坡及时修整,路段实施临时绿化/土工布覆盖,桥梁施工区设置沉淀池,有效减少施工期水土流失。

二、运营期环保措施

1、运营期生态:加强生态环境管理及保护知识的宣传;定期检查、维护生态保护设施;对路基边坡、临时占地等区域进行植被恢复、养护。

2、运营期水环境:加强对公路的管理,保持路面清洁,及时清除运输车辆抛洒在路面的污染物。设置边沟和排水沟,使路基、路面径流水不直接排入水体,最大限度减缓水污染影响。

3、运营期声环境:加强路段管理,禁止高噪声车辆上路行驶;对受公路交通噪声影响的敏感目标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加强本项目沿线声环境质量的跟踪监测工作。

4、运营期大气环境:加强公路两侧绿化;定期对路面进行清洁养护。

5、运营期固废:隧道变电所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站内垃圾桶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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