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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工业厂房(施工)(评定分离)
补充通知二
招标编号:****
致各潜在投标单位:
****园区**工业厂房(施工)(评定分离)招标文件做出以下澄清、修改及补充:
一、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及补充
1、原招标公告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更改如下: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高崎南五路 222 ****广场 2 号楼 10、11 层
邮编:361011 电子邮箱:****@qq.com
电话:0592-****721、****787,传真: /
联系人:苏漳辉、陈美玲、陈思慧(项目负责人)
二、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6年5月 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