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东方大道七里江堆料场河砂石一批第二次拍卖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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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类型:其他 资产属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挂牌价:18.8786万元 保证金:2.0万元
报名开始时间:2026年05月12日 10时00分00秒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8日 16时30分00秒标书代写
其他基本概况
标的名称:**县**大道七里江堆料场河砂石一批第二次拍卖
标的基本情况:1、本次拍卖标的为:****水利局拟进行公开处置涉及的位于**县**大道七里江堆料场河砂石一批,该批砂石用地面积1584.2平方米,**体积4128.7立方米,计10610.76吨。 2、起拍价:18.8786万元,竞买保证金:2万元,加价幅度:0.1万元。 3、标的按现状进行转移。 4、标的详情见**众联土****公司出具的**众联【2026】资评第004号《****水利局拟进行公开处置涉及的位于**县**大道七里江堆料场河砂石**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标的展示时间:2026年05月12T日 至 2026年06月08T日
重要信息披露

1.本次拍卖标的为:****水利局拟进行公开处置涉及的位于**县**大道七里江堆料场河砂石一批,该批砂石用地面积1584.2平方米,**体积4128.7立方米,计10610.76吨。

2.起拍价:18.8786万元,竞价保证金2万元,加价幅度0.1万元。

3.标的详情见**众联土****公司出具的**众联【2026】资评第004号《****水利局拟进行公开处置涉及的位于**县**大道七里江堆料场河砂石**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4.本次拍卖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移交,现状包括资产在内的实际情况,瑕疵包括已知和未知的瑕疵,竞买人成交后不得提出异议并自愿放弃相关主张的权利。

5.竞价保证金的交纳与退还:竞买人在报名参加竞买前必须熟读网上交易文件资料,并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交易中心(下称“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价保证金2万元。****中心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签订《出让合同》后,****中心申请划入账户,抵作成交价款;竞买不成功的,****中心在拍卖会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原数退还(不计息)。

6.成交价款支付:拍卖成交后,竞得人预交的竞价保证金转为部分拍卖成交价款,剩余成交款须于成交之日起 3 日内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付清,具体缴纳方式、期限和金额按与转让方签订的《出让合同》执行。成交价款由转让方出具收据给竞得人,竞得人如需税票则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税金。

7.拍卖佣金支付:拍卖成交后,竞得人须于成交之日起3****公司指定账户(户名:****;账号:820********290945;开户行:****银行****公司金马支行;行号:314****09071)按拍卖成交价的 5% 支付拍卖佣金,付清拍卖佣金并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

8.交易平台服务费支付:拍卖成交后,竞得人需按《****委员会关于我省公共**交易服务收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4〕292号》****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

9.其他费用支付:根据委托方要求,拍卖成交后,竞****公司支付本次拍卖标的的评估费用 3000 元。

10.拍卖成交后,由转让方与竞得人协商办理后续标的移交相关手续,竞得人应在《出让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接收并运走该批次全部砂石,否则视为违约,追究违约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标的移交后,竞得人对标的的运输、使用、经营、利用自行承担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与本次拍卖无任何关系。竞得人须按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支付相关税费。转让方、竞得人的相关权利与义务,拍卖人不予享有和承担。

11.拍卖标的在移交过程中需要办理相关手续的,转让方、竞得人应当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材料,****机关办理手续。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办理相关手续所需的一切税、费等均由竞得人承担,拍卖人、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12.本次拍卖标的具体情况以标的实际现状(包括其已知和未知瑕疵)为准。竞买人应在本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前自行到现场踏勘标的,主动向转让方咨询标的相关情况,了解标的现状,不到现场踏勘标的,视为对拍品无异议。完成网上报名的竞买人都视同已现场踏勘标的,认可了标的现状及瑕疵等相关情况并认可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拍卖人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图片和工作人员的介绍仅供参考,标的具体情况以标的内在实际情况及现场交付资产实物时现状为准。转让方、拍卖人、交易平台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13.竞价标的所介绍的数量及相关情况与实际情况如有出入,不改变拍卖成交结果,不影响标的成交价款的支付。标的的移交、付款等相关事宜均以竞得人与转让方签订的《出让合同》所约定条款执行,该出让合同作为拍卖文件附件,竞买人出价即视同认可。

14.转让方因不确定的因素或不可抗力等原因,需终止或暂停拍卖,竞买人应退出竞买,转让方、拍卖人、交易平台不向竞买人承担赔偿责任。

15.拍卖成交后,如竞得人未按约定支付拍卖成交价款、或逾期不付清全额价款、或竞得标的后拒签《拍卖成交确认书》,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拍卖人有权解除《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将依据《中华人民**国拍卖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转让方追究竞得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不退并没收保证金,有权单方面解除《出让合同书》。

因竞得人未交清成交价款导致资产推迟移交及其他纠纷,由竞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保险费、执行费、评估鉴定费等一切损失。同时拍卖人将择期再行拍卖,原竞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转让方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竞得人应当补足差额。

16.转让方及拍卖人不需要再另行通知该竞得人,亦不需要征得该竞得人的同意即可对标的进行重新拍卖。

17.未尽事宜以竞得人与转让方签订的《出让合同》约定为准。

18.拍卖业务咨询电话:肖经理 153****5816


交易条件

1.非转让方指定时间内,竞得人的车辆、机械、人员等不得进入标的堆放场地,否则造成损失的,竞得人承担一切后果。

2.竞得人在装、运标的时,不得对转让方租赁场地的围挡、地面等设施设备造成损坏,否则由竞得人承担赔偿责任。

3.竞得人在装、运标的时,应注意安全运输、安全生产、扬尘治理、掉渣、超载等问题,对此竞得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如因违法违规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4.竞得人取得的竞买标的受法律保护,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5.竞得人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将每批次受让价款汇入到转让方指定账户,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逾期将视为违约,应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6.竞得人在规定时间交清全部款项后,享受本资产的所有权,对标的的运输、使用、经营、利用自行承担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

7.竞得人取得竞买标的后,应依法经营,符合专业规范,在经营生产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并自觉接受转让方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安全监管检查;如有安全事故发生,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全部安全风险。


交易信息
交易编号:****
公告开始时间:2026年05月12日 10时00分00秒 公告结束时间:2026年06月09日 10时00分00秒
拍卖开始时间:2026年06月09日 10时00分00秒
报名开始时间:2026年05月12日 10时00分00秒
报名结束时间:2026年06月08日 16时30分00秒
资格审查方式:保证金
起始价:18.8786万元
交易方式:拍卖竞价
增价幅度:0.1万元
出让限制方式:无限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交易服务费收取方式:由成交人承担
确定竞得人规则:1.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竞得人资格审查实行后置审查的方式。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委托****对最高报价人进行****公司与通过资格审核的竞得人在网上交易系统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 3.竞得人须按要求支付成交价款、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4.竞得人逾期未付清全部成交价款,拍卖人有权解除《拍卖成交确认书》,取消竞得人资格,竞得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等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由竞得人负责赔偿,并按《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处理(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方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交易公告
交易公告
****水利局拟进行公开处置涉及的位于**县**大道七里江堆料场河砂石一批第二次拍卖公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以网上公开出售1宗国有资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公开出售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

序号 标的名称 标的概况 标的所在地 起始价 竞买保证金 增价幅度
1 **县**大道七里江堆料场河砂石一批第二次拍卖 标的基本情况:1、本次拍卖标的为:****水利局拟进行公开处置涉及的位于**县**大道七里江堆料场河砂石一批,该批砂石用地面积1584.2平方米,**体积4128.7立方米,计10610.76吨。 2、起拍价:18.8786万元,竞买保证金:2万元,加价幅度:0.1万元。 3、标的按现状进行转移。 4、标的详情见**众联土****公司出具的**众联【2026】资评第004号《****水利局拟进行公开处置涉及的位于**县**大道七里江堆料场河砂石**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县 18.8786万元 2万元 0.1万元

二、竞价方式的选择:网络拍卖

三、本次国有资产公开出售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http://110.****.150:9094/portal/index,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好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符合本公告要求足额交纳竞价保证金的竞价人,方可参加本次网上公开出售交易活动。交易中心只提供公共**交易平台服务,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

四、本次网上公开出售具体要求及竞得人确定方式详见各标的公开出售文件。有意竞价者可登录**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查询。竞价人可于2026年05月12日10时00分00秒至2026年06月08日16时30分00秒,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网上公开出售标的相关文件,并按相关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价。

五、本次网上公开出售活动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年05月12日10时00分00秒起(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至2026年06月08日16时30分00秒止。

六、竞价人应及时登录**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在系统上向出售人提交竞价申请,并交纳竞价保证金(保证金交纳账号由交易系统随机生成)。竞价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6年06月08日16时30分00秒。标书代写

七、本次网上公开出售活动拍卖开始时间为2026年06月09日10时00分00秒(自由竞价时间为30分钟,限时竞价时间为3分钟)。

八、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公开出售活动的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各相关单位,联系电话如下:

网上转让业务咨询电话:****肖经理153****5816;艾主任(标的察看) 180****9166

交易系统使用服务咨询电话:****交易中心 0746-****758

****

2026年05月12日

公告附件:

受让人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单位、自然人均可申请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竞买。

3.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4.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交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委托书或法人单位出具的证明,交原件;公民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出价记录
轮次 竞买编号 出价时间 出价额度
附件(5)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5-12
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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