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6-05-12 】
| 项目名称 | 2026年大型活动安保服务**单位框架协议采购 | ||
| 项目编号 | **** | 采购人 | **** |
| 相关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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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供应商:
****对2026年大型活动安保服务**单位框架协议采购进行询比采购,现对本项目进行澄清,请各供应商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概不负责。
一、询比采购文件修改内容详见下表,询比采购文件涉及以下内容的,均作相应修改。标书代写
| 修改内容 |
原文件内容 |
现修改为 |
| 询比采购文件“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1.7采购数量”标书代写 |
采购数量:按照N+2的原则,其中N表示成交供应商(5≤N≤12),为确保充分竞争,按“N+2”不低于有效供应商数量的80%的比例(四舍五入取整)来确定“N”的取值,即: (1)进入评审的有效供应商<8家时,本次采购失败; (2)8家≤进入评审的有效供应商≤18家时,N=进入评审的有效供应商×0.8-5; (3)进入评审的有效供应商≥18家时,N=12。 |
采购数量:按照N+2的原则,其中N表示成交供应商(5≤N≤12),为确保充分竞争,按“N+2”不低于有效供应商数量的80%的比例(四舍五入取整)来确定“N”的取值,即: (1)进入评审的有效供应商≤8家时,本次采购失败; (2)9家≤进入评审的有效供应商≤18家时,N=进入评审的有效供应商×0.8-2; (3)进入评审的有效供应商>18家时,N=12。 |
| 询比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十二)商务部分评审计分表”中“技防设备配置”标书代写 |
供应商具备安保服务行业所需的专业技防设备,同时具备行业级无人驾驶航空器(1台)、无人机侦察装置(1套)、安检机(14台)、安检门(18门)四项设备,以上设备均为自有购买的计6分,租赁的计3分,设备缺一项不计分;在上述要求基础上增加固定无人机反制设备(1套),自有购买的计2分,租赁的计1分,最多2分;增加便携式无人机反制设备(4台),自有购买的计2分,租赁的计1分,最多2分;安检机增加1台,自有购买的计2分,租赁的计1分,最多2分;安检门每增加5门,自有购买的计2分,租赁的计1分,最多12分。本项累计最高得24分。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自有购买的需提供购买发票,租赁的需提供在租赁期内的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证明材料必须清晰,否则不计分。 |
供应商具备安保服务行业所需的专业技防设备,同时具备行业级无人驾驶航空器(1台)、无人机侦察装置(1套)、安检机(14台)、安检门(18门)四项设备,以上设备均为自有购买的计6分,部分租赁或全部租赁的计3分,设备缺一项或数量不足的,此项不计分。 在上述要求基础上, (1)增加固定无人机反制设备1套,自有购买的计2分,租赁的计1分,最多计1套,最多加2分; (2)增加便携式无人机反制设备4台,自有购买的计2分,部分租赁或全部租赁的计1分,最多计4台(不足4台不计分),最多加2分; (3)增加安检机1台,自有购买的计2分,租赁的计1分,最多计1台,最多加2分; (4)安检门每增加5门(5门为一组),每组均为自有购买的计2分,部分租赁或全部租赁的计1分,最多计6组,最多加12分。 本项累计最高得24分。 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自有购买的需提供购买发票,租赁的需提供在租赁期内的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证明材料必须清晰,否则不计分。 |
| 询比采购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标书代写二、授权委托书”中备注内容 |
注:如为授权委托代理人到场,则“授权委托书”需由授权委托代理人另外单独携带一份原件(单独携带的原件请单面打印)、社保证明至开启响应文件会议现场,如法定代表人到场则“授权委托书”不须提供。标书代写 |
注:如为授权委托代理人到场,则“授权委托书”需由授权委托代理人另外单独携带一份原件(单独携带的原件请单面打印)至开启响应文件会议现场,如法定代表人到场则“授权委托书”不须提供。标书代写 |
二、本项目响应文件的递交(响应截止时间,下同)及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延期至2026年5月18日09时30分,其他内容不变。标书代写
本澄清公告作为询比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询比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公告与原询比采购公告及询比采购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标书代写
采购单位:****
采购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