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5月1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12日-2026年5月15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 系 人:审批股
联系电话:0429-****009
传 真:0429-****005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锅炉改建项目 | **省**市**县药王庙镇高杖子村 | **** | **昊华****公司 | ****位于**省**市**县药王庙镇高杖子村;该企业主要生产钼铁及副产品亚硫酸盐。厂区现有2台燃煤锅炉,其中1台10t/h 燃煤锅炉为亚硫酸钠生产提供所需蒸汽,另外1台8t/h燃煤锅炉为备用。本次拟拆除上述两台燃煤锅炉,更换为1台10t/h 生物质专用锅炉为亚硫酸钠生产提供所需蒸汽。 |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通过旋风除尘器和布袋收尘后经40m烟囱达标排放并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排放标准。 (三)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锅炉排污水、软化处理废水、冲渣废水排入厂区沉淀处理后回用生产不外排。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垃圾。软水制备设施产生的废布袋属于一般固废,由厂家负责更换与回收,不在厂内贮存。锅炉灰渣、收尘器收灰贮存在厂区一般固废暂存库内定期外卖,废离子交换树脂不在厂内贮存,由厂家更换和回收。 (五)强化噪声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车间厂房隔声减振、风机口软连接、厂房隔音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达标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