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作为征集代理机构,受****委托,就“****2026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和碳排放评价评审项目”参照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邀请各潜在供应商参与本次公开征集的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6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和碳排放评价评审项目
预算金额(元):400000.00
最高限价(元):400000.00
最高限制单价:10000.00元/项
采购需求:
本框架适用于****2026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和碳排放评价评审项目。本框架征集入围淘汰率至少为20%,最多选取合格供应商10家。
采购项目内容:单个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符合小额零星采购的(分散限额50万元以下)节能报告和碳排放评价评审服务,详见征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框架协议期限:自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
二、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基本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的第六条之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咨询、初审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特别提示:
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
②****公司(分支机构)直接参与响应。
三、报名及获取文件
时间:/至2026年 06 月0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越****广场1幢1105室)
方式:报名需提交下列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电话及邮箱)、报名者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等。可采用电子邮箱结合邮寄(电子邮箱:****@qq.com,未按时邮寄报名资料其报名或投标有可能被拒绝)或现场送达等方式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
售价:免费。
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6年 06 月02日09点30分00秒(**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市越****广场1幢1105室)。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如下(任选其一):标书代写
(1)采用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建议采用EMS或顺丰)(快递件请注明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工作人员接收登记工作。邮寄信息发送电子邮箱:****@qq.com。投标人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到****,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投标文件,则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邮寄地址:**市越****广场1幢1105室,收件人:杨华英,联系号码:**市越****广场1幢1105。标书代写
(2)现场递交,递交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即交即走,不参加后续开标会。现场递交地址:**市越****广场1幢1105室3。标书代写
特别提醒: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建议投标文件包装后邮寄时再进行外包装。供应商对邮寄快递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密封性负责。标书代写
五、文件开启标书代写
时间:2026年 06 月 02 日 09点30分00秒(**时间)
地点:****(**市越****广场1幢1105室3)。
六、招标公告发布:https://fgw.****.cn/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征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政府****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详见文件附件)
2.《****财政厅****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财政厅****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财政厅****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越**灵芝街道洋**路589号
传真: /
项目联系人:章轻歌
项目联系方式:0575-****5690
质疑联系人:刘素芬
质疑联系方式:0575-****9141
2.征集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越****广场1幢1105室
传真:/
项目联系方式: 王菲尔、王亦杨
联系方式:184****0739
质疑联系人:杨华英
质疑联系方式:188****5730
3.****管理部门
名 称:****机关纪委
地 址:**省**市越**灵芝街道洋**路589号
监督联系人:刘素芬
监督投诉电话:0575-****9141
(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