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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城乡规划的监督管理,强化公众参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广****公司项目规划总平调整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一、项目地址:****园区内
二、主要调整内容:
总用地面积不变,建筑占地面积由20613.13㎡调整为20823.13㎡,总建筑面积由31001.62㎡调整为31016.26㎡,建筑系数由46.76%调整为47.24%,服务设施用房用地面积占比从4.74%调整成6.99%,容积率1.11不变,绿地率10.67%不变。
取消3#厂房,原3#厂房位置调整为2#宿舍楼,建筑层数为两层;办公楼从一层调整成两层;研发楼建筑占地面积调整为1782.00平方米,其余楼栋不做调整。
三、公示时间及地点
(一)公示时间:2026年5月11日至2026年5月19日。
(二)公示地点:建设项目现场、城乡规划公示栏、****政府门户网站。
(三)联系方式: 0771-****296。
(四)地址:**县**大道4号。
(五)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将书面意见(注明本人身份、联系电话或地址)直接送达或邮寄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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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