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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度涉走私案件物品抽样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 ||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 1、中标人需响应采购人24小时服务工作机制,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要求响应时间不超过1天应安排不得少于3名熟悉此项业务的工作人员到达货物、物品抽样场所,在监督下以现场抽取方式获取样品并开展相关工作。 2、中标人要对其出具的检验报告结果负责,按照标准对样品进行检验并作出结论,要求在7日内出具合法、有效、准确的检验报告,中标人在完成抽检后,残余样品由中标方负责销毁处理,不得挪作他用。 3、检验完毕后或者合同执行完毕后,由中标人负责的案件、涉案物品相关检验事项及其他与其有关的事项需要中标人说明的,需按照有利于案件办理原则,配合出具书面情况说明,不得推诿塞责。(如果本栏目内容与采购需求书不一致,以采购需求书为准) | ||
| 否 | ||
| 其他 | ||
| 资质(资格)要求、执业(职业)人员要求 | ||
| 无 | ||
| 合同签署日起一年或合同到期前实际结算费用累计达到合同预算金额时则合同终止。 | ||
| 1.0%下浮率 至 40.0%下浮率 | ||
| 服务金额合计489650元。采购人委托中标人对采购人查扣的涉案货物、物品进行检验检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酒,化妆品,护肤品,干货,电子产品等等,特殊情况以案件办理有利原则协商解决,同类货物、物品项按照案件分别出具检验报告,本项目为非包干合同,根据实际检测量对应检测项目的单价据实结算。 | ||
| 否 | ||
| 否 | ||
| 2026-05-14 17: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