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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924MA39974UX9 | 建设单位法人:关柏豪 |
| 关柏豪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宜** |
| 江****工业园区长新大道22号 |
| ****年生产5万吨型材铝棒扩建项目(变更)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4-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216-C3216-铝冶炼 |
| 建设地点: | **省**市宜** 工业园区长新大道22号 |
| 经度:114.83376 纬度: 28.34057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2-17 |
| 赣环审〔2024〕1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924MA39974UX9001V |
| 2022-03-2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00 |
| 63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924MA39974UX9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924MA39974UX9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21MA39U46M3Y | 竣工时间:2024-06-01 |
| 2024-06-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0-31 |
| 2026-03-2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4-3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生态环境公示网 |
| 项目变更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变更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4.94万吨铝合金圆铸棒,0.06万吨铝型材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4.94万吨铝合金圆铸棒 |
| 分期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经人工分拣、破碎分选、熔炼、精炼等工序生产再生铝液,铝液再经深井浇铸、切头尾、均质等工序生产铝合金圆铸棒,部分铝合金圆铸棒产品外售,部分铝合金圆铸棒再经加热挤压、冷却锯切、拉伸矫直、装框、时效等工序生产铝型材,同时配套铝灰铝渣回收工序(炒灰)。 | 实际建设情况:经熔炼、精炼等工序生产再生铝液,铝液再经深井浇铸、切头尾、均质等工序生产铝合金圆铸棒,同时配套铝灰铝渣回收工序(炒灰)。 |
| 人工分拣、破碎分选、铝型材分期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1、原料预处理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 15m 高排气筒(1#)排放。 2、熔炼车间的熔炼系统、铝渣回收系统混合烟气及环境集烟收集后,经蜂窝蓄热陶瓷冷却+活性炭喷射+覆膜布袋除尘器+活性焦吸附处理,铝灰铝渣暂存废气经收集后由水喷淋设施处理,再合并由 25m 高排气筒(2#)排放。 3、挤压车间天然气燃烧烟气收集后,由 15m 高排气筒(3#)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采用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产废水中铝灰渣冷却废水、浇铸冷却废水、铝灰铝渣暂存废气处理设施废水、煲模废水等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固废:严格履行危险废物转移相关环保手续,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综合利用或处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应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暂存库,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地下水及土壤: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 对生产区进行地面硬化,原料、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分类存放在贮存库内,需对涉及危险废物贮存和使用的各类车间、仓库以及污水收集、处理、输送、排放系统等重点防渗区域采取防腐、防渗措施,加强环境管理并定期进行维护,加强周边区域地下水监控,一旦发现污染问题,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扩散。 噪声:优化项目总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噪声影响。运行期厂界噪声必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标准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熔炼车间的熔炼系统、铝渣回收系统混合烟气及环境集烟收集后,经蜂窝蓄热陶瓷冷却+活性炭喷射+覆膜布袋除尘器+活性焦吸附处理,经15m高排气筒(2#)排放;铝灰铝渣暂存废气经收集后由与熔炼车间废气共用一套覆膜布袋除尘器+活性焦吸附处理,经15m高排气筒(2#)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采用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产废水中铝灰渣冷却废水、浇铸冷却废水、铝灰铝渣暂存废气处理设施废水、煲模废水等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固废:严格履行危险废物转移相关环保手续,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综合利用或处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应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暂存库,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地下水及土壤: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 对生产区进行地面硬化,原料、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分类存放在贮存库内,需对涉及危险废物贮存和使用的各类车间、仓库以及污水收集、处理、输送、排放系统等重点防渗区域采取防腐、防渗措施,加强环境管理并定期进行维护,加强周边区域地下水监控,一旦发现污染问题,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扩散。 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空压机等进排气口安装消声器,生产设备集中车间设隔声操作间等。 |
| 原料预处理及挤压车间废气属于二期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减轻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项目配套的环保设备设施应落实安全生产要求,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生产相关手续,报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 实际建设情况:①在厂区设置应急事故池150m3,初期雨水池560m3。 ②厂区配备了相应的应急救援物资。 ③企业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正在备案。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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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07 | 0.07 | 0 | 0 | 0.07 | 0.07 | |
| 0 | 0.007 | 0.007 | 0 | 0 | 0.007 | 0.00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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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36 | 0 | 0 | 0 | 0 | / |
| 0 | 7.448 | 8.75 | 0 | 0 | 7.448 | 7.448 | / |
| 0 | 0 | 1.72 | 0 | 0 | 0 | 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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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 ****处理厂接管标准 | 隔油池、化粪池 | 排放口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悬浮物、总磷、动植物油、总氮中排****工业园****处理厂接管标准 |
| 1 | 熔炼车间的熔炼系统、铝渣回收系统混合烟气及环境集烟熔炼系统废气处理设施 | 《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熔炼车间的熔炼系统、铝渣回收系统混合烟气及环境集烟收集后,经蜂窝蓄热陶瓷冷却+活性炭喷射+覆膜布袋除尘器+活性焦吸附处理,经15m高排气筒(2#)排放;铝灰铝渣暂存废气经收集后由与熔炼车间废气共用一套覆膜布袋除尘器+活性焦吸附处理,经15m高排气筒(2#)排放 | 颗粒物、SO2、NOx、HC1、氟化物、锡及其化合物、二噁英、砷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等排放浓度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中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氨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 |
| 1 | 噪声治理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 | 隔声、距离衰减、合理降噪 | 项目厂界噪声最大监测值分别为:昼间厂界西外63.6dB(A)、夜间厂界东外53.8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达标排放 |
| 1 |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你公司应对生产区进行地面硬化,原料、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分类存放在贮存库内,需对涉及危险废物贮存和使用的各类车间、仓库以及污水收集、处理、输送、排放系统等重点防渗区域采取防腐、防渗措施,加强环境管理并定期进行维护,加强周边区域地下水监控,一旦发现污染问题,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扩散 | ①池体采用高标号的防水混凝土,并按照水压计算,严格按照建筑防渗设计规范,采用足够厚度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对池体内壁作防渗处理。 ②对厂区进行分区防渗处理。 |
| 1 | 严格履行危险废物转移相关环保手续,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综合利用或处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应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暂存库,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 ①一般固废:不合格品、废模具、废保温砖、边角料、废玻璃纤维滤芯、废分子筛、初期雨水池污泥及其他沉淀污泥。废模具外售综合利用;废保温砖送做建材原料处理;不合格品、边角料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玻璃纤维滤芯、废分子筛交由供应商回收处理;初期雨水池污泥及其他沉淀污泥收集后交由一般固废处理处置单位处理。 ②危险废物:铝灰渣(HW48)、废机油(HW08)、含油废抹布(HW49)、铝灰(HW48)、废布袋(HW49)、废活性焦(HW49)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项目设有危废暂存间(200m2+100m2)、铝灰铝渣暂存库(200m2)、一般固废暂存间(80m2),用于固体废物的暂存管理。一般固废间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分类储存各类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暂存间和铝灰铝渣暂存库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地面进行防腐防渗设计。暂存废物及时清运。 |
| 1 | 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减轻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项目配套的环保设备设施应落实安全生产要求,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生产相关手续,报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 ①在厂区设置应急事故池150m3,初期雨水池560m3。 ②厂区配备了相应的应急救援物资。 ③企业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号为:360924-2026-013-L。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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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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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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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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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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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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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