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序厅全息投影视频采购
2、最高预算:450000.0元
3、采购内容及需求:(1)视频制作规格要求:影片以全息视频形式呈现,最终输出标准为6K原生分辨率,禁止低分辨率放大插值制作;画幅比例严格适配现场幕布、异形曲面及投影实际尺寸,画面无黑边、无强制拉伸、无比例变形;色彩深度10bit及以上,支持专业高色域空间映射;标准帧率25/30fps,动态画面流畅无拖影、重影。 (二)视频拍摄要求:按照定稿脚本完成专业拍摄,原始素材采集规格需满足后期6K成片无损制作、裁切、畸变校正、全景拼接使用;素材达到电影级画质标准,动态范围、色彩采样满足专业后期调色要求,画面无噪点、过曝、死黑、反光干扰,适配投影介质显色特性。 (三)全景视频转换要求:对实拍素材进行专业全景处理,包含鱼眼校正、畸变校正、几何校正、曲面适配、多通道画面拆分与融合转换;转换后画面无拉伸、无变形、无接缝、无视觉断层,完全匹配现场投影布局,兼容专业播控系统多机同步播放。 (四)影片包装要求:全程采用6K原生规格进行视觉包装、特效合成、粒子动态、文字版式、氛围场景设计;所有包装工程、支持全息多层画面叠加、半透融合效果;色彩光影适配高流明投影显示,无溢色、偏色、画面闪烁、摩尔纹问题。 (五)配音及渲染要求:采用专业级播音配音录制,音质清晰无杂音、无爆音,声画节奏匹配空间声场;按6K标准完成合成、精修、调色、最终渲染输出;输出完整工程源文件、正式成片文件、备用兼容文件,渲染成品无丢帧、卡顿、报错、色彩断层,音画同步无偏差。 (六)视频制作时间要求:需要在2026年5月16日前完成全部拍摄、剪辑工作,交付成片。 4、采购方式:比价采购
4、采购方式:比价采购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财务状况良好,商业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记录,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2.投标人需要具备《工程设计照明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经营范围需包含环境艺术设计、工业设计服务、工艺美术设计、电脑动画设计、舞台灯光音响设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雕塑设计中的至少三项其中包含电脑动画设计。 3.投标人核心制作团队全职人员≥15人。 4、项目负责人具备≥5年照明工程设计或相关同类项目从业经验;持有高级照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工程设计与装饰设计专业中级职称证书。 5、近半年内,至少独立承接过1项**市国有企业同类形项目业绩,且要求有实景视频展示。近一年内,完成过其他一二线城市国有企业相关项目经验。 6、项目结算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1、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公司简介,以上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 2、核心制作团队成员近6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提供高级照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工程设计与装饰设计专业中级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需加盖公章。 4、近半年内投标人完成的**市国有企业同类形项目完整合同照片或扫描件,合同需体现项目类型、服务内容、签订日期及业主方主体性质。 5、近一年内投标人完成的其他一二线城市国有企业相关项目完整合同,合同需体现项目类型、服务内容、签订日期及业主方主体性质。 6、《****中心153号门会客厅宣传片制作采购供应商报价及承诺表》(按要求填写完整,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
2026年05月15日 11时00分
1、报价开始时间:2026年05月12日 11时00分
2、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5日 11时00分加急标书代写
1、投标人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现状情况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为投标人所能承受的最低、最终一次性报价。 2、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须包含视频内容设计、拍摄、制作、修改、税费及完成本项目的其它费用**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总项目中,任何费用及单价不得调整。 3、在各竞争单位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服务质量及产品标准均能满足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以最低价评标法确定中标单位并签订合同,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一中标候选人(即报价最低且符合采购需求的应标者)在公示期间或中标通知书发出后,被发现存在资质造假、提供虚假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明确表示无法按照投标承诺提供服务等情形,导致中标无效或合同无法签订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照经评审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从其余通过资格审查且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全部要求的应标者中确定新的成交供应商。替补供应商须按自身投标报价执行。若替补供应商同样放弃或无法履约,则继续顺延至下一位,直至确定合格的成交供应商或有效应标者不足三家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147****0721
1.技术服务费:
投标单位使用平台参与投标的,按照相应标准交纳技术服务费,主要用于平台运行和维护等费用支出。单个项目(标段)(包)收费标准为150元/次。项目分标段(包)的,按标段(包)进行收费,一个标段(包)收取一次费用。简易采购类项目(含竞价采购)预算金额在3万(含)以下的,投标单位免收技术服务费。
2.交易服务费:
| 中标价(元) | 收费标准 |
| 10万(含)以下 | 免费 |
| 10万以上 | 成交价格4‰ |
(一) 向竞得供应商单向收取。
(二)不涉及具体金额的采购项目,向竞得供应商单向收取交易服务费1000元/次。
(三)本收费适用于简易采购、网上竞价等采购方式,单项采购金额原则上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
**市阳光招标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电话:0512-****1515(客服热线)、0579-****0081(技术专线)
采购人对平台上发布的采购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请意向供应商谨慎判断,并自行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