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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城乡规划的透明度,推行政务公开,促进广大市民参与规划、监督规划,提高城乡规划决策的科学性,促进城乡规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院区调整方案进行公示。如有不同意见或建议,请及时与我局联系。利害关系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我局将在公示期满后举行听证。
一、调整内容:
1、取消地面3个停车位,将其移至地下;
2、取消门诊楼平台坡道;
3、地下车库图纸中部分停车位实际使用不便,对该部分停车位予以取消。但原报批方案图纸中停车位数量较申报经济技术指标中停车位数量实际有所放大,故该部分停车位取消后,停车位指标仍满足要求(由815辆调整为831辆)
4、因规划核实阶段测绘面积与方案面积有误,现对原方案面积进行调整,总建筑面积减少566.68平方米,其中地上减少79.48平方米,地下减少487.12平方米。
二、建设单位:****
三、设计单位:******公司
四、附图
1、区位图;2、调整前后总平面图对比;3、调整前后单体图对比
五、公示方式
项目建设现场
****规划局网站:http://zrzyhghj.****.cn/
提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批前公示旨在征询公众意见,并非最终审批结果。最终审批结果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为准。 自然**和规划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将项目规划许可信息予以公布,具体可通****规划局网站、在项目施工现场査****政府部门申请公开等方式获取具体项目规划许可信息。
咨询电话:0562-****053 0562-****733
联系地址:**市**区**路18号
联系人:潘世超 电子邮箱:****@163.com
公示时间:2026年5月12日—2026年5月20日
****规划局
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