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江苏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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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科通〔2026〕14号

**新区科创局,****园区)科技(人才)局,****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财政厅关于印发《2026 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6〕41号)要求,现就我市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本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须符合省科技厅苏科资发〔2026〕41号文件所规定的范围和条件。

二、组织方式及限项要求

1. 组织方式。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除6G 技****实验室组织实施外,其他6个领域的项目牵头单位原则上须为**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学校、科研院所等作为联合攻关单位,加强产学研协同攻关。强化项目绩效评价管理,申报单位编制项目申报书应同步填报“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2)”,作为项目立项评审的重要考量,并纳入项目立项后签订合同和项目实施后验收的相关内容。项目受理后将进行形式审查,择优推荐。申报项目通过省级评审后,根据新增研发经费投入情况,综合运用无偿资助、贷款贴息的方式予以支持。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3年,通过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方式安排的省财政资助经费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1/3,****政府资助资金作为自筹资金来源。

2. 主管部门。本市范围内的项目主管部门包括:市科技局和省级以**新区。****科技部****园区项目审查与推荐,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直接上****管理中心。

3. 鼓励项目申报单位采用租赁或共享专用仪器设备,对确有需要利用财政资金或国有资本购置大型科学仪器的项目,申报单位应说明所购置大型科学仪器的必要性并承诺遵守查重评议、开放共享等有关规定要求。

4. 市科技局作为主管部门的申报项目,均须由所在的二级主管部门推荐。

三、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材料需在**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s://jsszkj.****.cn)提交,网上填报的申报材料是后续形式(信用)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项目申报材料网上提交后,原则上不予退回重报,请各申报单位慎重提交。

四、申报时间

1. 由市科技局作为主管部门推荐的项目,各二级主管部门推荐汇总表(纸质盖章、电子稿各一份)须于2026年6月11日12:00****科技局,各承担单位网上填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0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2. 各省级以**新区负责择优推荐的项目应在2026年6月12日前将加盖公章的项目推荐汇总表(纸质盖章、电子稿****科技局。

五、申报程序及其他注意事项

1. 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线上填报项目信息表和任务书,备齐相关附件,项目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信用承诺。

2. 鼓励和支持40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青年人才牵头或者参与申报本计划项目。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省科技计划项目(“揭榜挂帅”、定向组织项目除外),已推荐至省科技厅的申报本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项目的企业不得申报本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国家重点关注的领军企业除外)。同一单位同一指南方向只能申报一项2026年度本专项项目。参与指南编制的专家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本年度专项项目。

六、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高新处 ****6378

**新区科技创新局产业科技办 ****9507

****科技局高新科 ****2265

****科技局高新科 ****6685

****科技局成果科 ****8884

****科技局高新科 ****9156

****科技局高新科 ****1310

****科技局高新科 ****3133

****科技局高新科 ****0023

****科技局高新科 ****7512

****科技局高新科 ****7940

****科技局高新科 ****2970

**开发区科技人才局科技发展组 ****1597

附件:1. 关于印发《2026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2. 2026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3. 2026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推荐项目汇总表

****

2026年4月29日

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的通知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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