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县2026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根据《****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提前批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发〔2026〕15号)文件要求,现特向社会公开遴选**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担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内容
(一)服务内容及规模
农业社会化服务主导产业主要包括:水稻、大豆、玉米、红薯、马铃薯、花生、油菜等粮油糖作物提供机耕、集中育秧、机械化插秧、“一喷多促”、病虫害统防统治、机收减损、机械化烘干等专业化、规模化托管服务。
项目实施地点在全县9个镇,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0.6万亩。
(二)补助关键环节
重点支持水稻、大豆、玉米、红薯、马铃薯、花生、油菜等粮油糖作物生产的机耕、集中育秧、机械化插秧、“一喷多促”、病虫害统防统治、机收减损、机械化烘干等关键薄弱环节。
(三)项目资金筹措
项目按照市场价格遴选社会化服务主体,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市场价格的比例不超过40%,单季作物亩均各关键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130元。对接受服务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社和农业生产企业等单个规模经营主体(原则上经营规模面积超过60亩),每年享受项目任务补助的资金总额上限不超15万元。
(四)资金支付方式
经审核及核验无异常后,****政府门户网站公示财政补贴对象和补助资金。公示无异议后,形成补助资金结算表报送县财政部门,并及时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补贴资金。
二、遴选服务主体标准
遴选符******社、家庭农场、****公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专业户等服务主体。承担单环节项目任务的服务主体原则上不少于3个,农机设备安装有作业监测终端的服务主体优先承担项目任务。
三、参加遴选的服务主体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原则上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
(二)拥有与其服务业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
(三)所提供的服务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
(四)自觉接受农业农村部门的监管。
******社系统的服务主体******社******社持股50%以上的社有企业,******社****联合社。
四、遴选办法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则,原则上在一定区域内作业。
(二)遴选程序
自主申请。有承接意愿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项目支持的相关环节,结合自身的机械设备、作业人员、经营能力、管理水平等条件,自主申报服务环节、服务区域、服务规模,向****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附件);
(2)服务主体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申请日期
2026年5月12日至5月19日。
报名地点:行政中心东附楼318室。
六、组织遴选公告
****,联系人:梁宇坤,联系电话:0774-****703。
附件:**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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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