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氧舱大修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告日期: 2026-05-12
****的****高压氧舱大修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名称)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高压氧舱大修服务采购项目
二、预算金额:61.8万元
三、拟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服务期限 | 总预算 |
| C05维修和保养服务 | 高压氧舱大修服务 | 签订合同后35个工作日内进场,进场后60天内完成现场施工并达到特检监检条件,取得监检合格报告、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61.8万元 |
四、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1.名称:****
2.地址:**省**市**区车山路6号
五、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 论证时间 | 2026年5月8日11:30时 | ||
| 论证地点 | **市**区财富大厦A栋7楼702室 | ||
| 论证意见 | 1.经论证申请单位理由属实,根据该设备专业技术强,维修维护需要具有特定技术服务要求,且也符合“国家****总局颁布《氧舱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24-2015)中4.1在用氧舱改造、修理时,由于原制造单位不存在,使用单位可以委托具有氧舱制造许可资质的制造单位承担氧舱及其配套压力容器、管道的改造与修理工作“的规定,****制造厂商还存在,且也是本次单一来源对象厂商,故我们专家一致认为符合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 2.本项目原厂直接参与大修,故****为本项目的唯一供应商。 3. 建议公示无异议后启动单一来源采购程序。 | ||
| 专家成员名单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 李** | ****医院 | 技术专家 | |
| 周展新 | ****医院 | 技术专家 | |
| 董平海 | ****管理局 | 法律专家 | |
六、公示期限:自2026年 5月 12日至2026年 5 月 19日止,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财政部门。
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1、采购人名称:****
地址:**省**市**区**街道宝庆中路360号
联系人:邹沛
联系电话:0739-****332
2、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市**区财富大厦A栋7楼702室
联系人:舒先生
联系电话:186****2277
3.财政部门名称:****政府采购科
地址:******财政局三楼
联系电话:0739-****247
免责声明:本页面****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财政部门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