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中心土告字〔2026〕18号
****政府批准,****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市****园区单元H-13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共同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市****园区单元H-13地块 |
宗地面积: |
1517.94平方米(折合2.2769亩) |
宗地坐落: |
**市鹿**藤桥镇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5-1.51 |
建筑密度(%): |
≤40% |
| 绿地率(%): |
≥30% |
建筑限高(米): |
建筑高度≤24米 |
用地用海 分类: |
商务金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 起始价: |
300万元 |
加价幅度: |
人民币5万元或其整数倍 |
保证金: |
6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6年6月2日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6月12日10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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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1.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起始价和竞得价不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其它需缴纳的零星配套费; 2.具体地块规划指标以****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条件([2025]规划条件0136号)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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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以《挂牌出让须知》为准。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土地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若以联合申请竞买的,申请人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联合竞买各方的相关信息和各方的出资比例,并委托联合申请发起人进行报价,提交联合竞买申请书。联合竞买各方均需办理数字证书(CA证书),申请时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数字认证。
2.竞买人如为自然人、其他组织,竞得后应当按规定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公司,并以新设立的****公司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
3.竞买人竞得土地后,****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网上****公司申请书中明确。(1)单独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竞买人全额出****公司。(2)联合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按联合竞买协议约定的联合各方出资比例成****公司。
4.出让人可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并提供由市场监管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公司登记基本情况》后,****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应当在出让合同签订后30天内签订;也可直接****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即为本地块的竞得人,签订《**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www.****.com)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或提交金额不少于****银行保函,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本次挂牌报名时间:2026年6月2日9时00分至2026年6月10日17时00分。
七、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6月10日17时00分。标书代写
八、****银行保函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3日17时00分。标书代写
九、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会展路1268号 ****中心 A座3楼)
联系电话:
资规联系人:0577-****1108 王女士
服务联系人:0577-****5710 李女士
****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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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