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叫班机新增 人脸识别系统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公寓段公寓叫班机新增人脸识别系统项目
(二)项目概况:对**车务、**客机、**北、**公寓叫班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增加人脸识别登记模块。
(三)最高投标限价(含税):14万元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质,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所投产品及同类****公司通报整改期限内;
3.投标人须理解并严格遵****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公寓段相关管理规定;
4.投标人须具备所投产品的合法授权,且产品符合国家、行业相关生产标准与资质要求;
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履约信用,近五年内无骗取合同、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五年内无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五年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未产生质量问题同用户发生纠纷;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的;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5)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公司关系。
①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②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国铁集团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新增人脸识别系统必须与原叫班机系统完全融合、兼容,保证改造后的叫班系统安全、可靠运行。
③项目经理必须具备类似工程业绩。
④必须能提供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