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校综合楼大会议室装饰改造项目招标工作,确保项目公开、公平、公正推进,提高项目实施质量与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学校采购管理相关规定,我校拟通过比选方式遴选一家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本项目的全部招标代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综合楼大会议室装饰改造项目;
2.项目概况:****综合楼大会议室门窗改造、天棚吊顶、墙面装饰、会议桌椅配套、天花机空调安装、弱电系统及墙面LED显示屏安装等,最终以发包人实际委托为准;
3.服务范围:遴选的招标代理机构需负责本项目招标全过程代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发布招标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组织开标评标、协助签订合同、配合项目验收及相关资料归档等全部招标代理事宜,确保招标工作合法合规、有序推进。加急标书代写
4.资金来源:学校自筹;
5.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法人资格:比选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资质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资质(或具备相应的招标代理服务能力,符合行业相关规定),且资质在有效期内;同时具备良好的执业信誉和专业服务能力;
3.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招标代理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具有3年及以上同类项目招标代理经验,熟悉教育系统相关项目招标流程及要求;团队成员须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能够满足本项目招标代理工作需求;
4.业绩要求:近3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须具有至少2个同类装饰工程或教育系统项目招标代理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5.信誉要求:比选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无重大投诉及纠纷,无不良执业信用记录;
6.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比选申请人须承诺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学校要求开展招标代理工作,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报价;
8.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1.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
2.获取地点:****综合楼302****中心);
3.获取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委派授权代表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前来领取比选文件,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领取: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4)招标代理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
(5)近3年内同类项目招标代理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等);
(6)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相关资格证书、业绩证明材料。
4.比选文件费用:本项目比选文件不收取费用,不办理邮寄。
四、比选申请文件递交要求加急标书代写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18日9:00,逾期递交的申请文件将不予受理。加急标书代写
2.递交地点:****302****中心)。
3.申请文件要求:比选申请文件须按比选文件要求编制,一式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密封包装,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逾期未密封或密封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收。
4其他:比选申请人须派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比选会议,授权代表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比选资格。
五、比选评审
1.评审时间:2026年5月18日9时;
2.评审地点:****综合楼302****中心);
3.评审方式:
(1)学****小组,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对符合资格要求的比选申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
(2)评审内容主要包括:比选申请人的资质实力、从业经验、业绩情况、团队配置、服务方案、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收费标准,合理报价)、信誉状况等;
(3****小组根据综合评审得分,推荐排名第一的比选申请人为中选候选人,若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资格或不符合中选条件,评审小组可依次推荐后续候选人。
六、中选结果公示
比选评审结束后,中****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提出书面异议,异议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学校将与中选代理机构签订正式委托代理合同。
七、其他事项
1.比选申请人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若未按要求提交申请文件或申请文件不符合要求,将视为无效申请,取消比选资格。
2.比选申请人在比选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其自行承担,学校不承担任何费用。
3.中选代理机构须严格按照委托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若出现违法违规、弄虚作假、工作失误等情况,学校有权终止委托合同,并追究其相应责任。
4.本公告由****后勤部负责解释,若有疑问,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咨询。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82****9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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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1日
图文:姜守斌
编辑:姜守斌
审核:陈文华
终审:宋 宁 张福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