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铁路港多式联运项目二期消防检测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国际铁路港多式联运项目二期消防检测采购公告
(二)采购人:****
(三)地址:**省**市**区桂通西路616号
(四)采购需求(服务概述):对二期项目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检测服务,并出具检测报告。建筑面积约2.2万平方米。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消防供配电设施、气体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应急广播、消防通讯,灭火系统、消防电梯、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防火门、灭火器等建筑消防设施。
(五)采购控制价:3万元,超过采购控制价的报价无效。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一)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持有效营业执照。
(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比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次询比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报价期限及资格审查(一)报价时间:
响应单位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18日13时止(以邮箱收到报价邮件时间为准),进行报价登记工作。过期报价的单位采购人有权拒绝本次报价。
(二)报价方式:
报价登记邮箱为:****@coscoshipping.com;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51****5285。请报价单位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将报价资料发送以上邮箱。邮件标题注明******公司名)**国际铁路港多式联运项目二期消防检测报价。标书代写
(三)报价文件的组成:
1.营业执照扫描件。
2.单位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的报价人信用记录。
4.2023年度以来开具的1张同类业务增值税专用发票原件扫描件。
5.报价单(见附件1)。
6.报名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具备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服务截图。
备注:以上第1-6项材料应加盖报价人公章;响应人未提供上述第1-6项材料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响应报价无效。
(四)报价开启时间标书代写
报价开启时间:标书代写2026年5月18日13时。
四、注意事项:(一)报价单格式请勿增减改动。
(二)中选方式:不含税项目总价最低价。
(三)该次报价为唯一报价,不组织议价。
五、本采购项目监督投诉:电话:0532-****5227;021-****3148
****
2026年5月12日
**国际铁路港多式联运项目二期竣工消防检测
采购项目报价单
第 次报价:
名称
不含税总价(总价包干)
税率
含税总价
(总价包干)
备注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费(建筑面积2.2万)
对项目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检测服务,并出具检测报告。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消防供配电设施、气体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应急广播、消防通讯 ,灭火系统、消防电梯、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防火门、灭火器等建筑消防设施
备注:
1、上述价格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固定总价,是报价人在对检测事项做充分的了解和考察基础上作出的最终价格。
2、报价人需保证上述检测内容质量达到**市竣工检测相关要求。
3、以上价格有效期至项目合同结束。
响应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附件2
合同编号: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服务合同
检测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时间:2026年 月 日
签订地点:**省**市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本合同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消防系统的检测并支付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消防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签订此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1、检测项目名称:
2、检测项目地址:**市
3、检测面积: ㎡
二、检测范围:
对项目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检测服务,并出具检测报告。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消防供配电设施、气体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应急广播、消防通讯 ,灭火系统、消防电梯、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防火门、灭火器等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标准:
乙方应依据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检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Φ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XF503-2004;
Φ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GB14287-2014;
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Φ 其他相关强制性标准和规范。
四、检测费用:
本次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费为固定综合包干单价,合同期内不作调整。合同含税总价: 元(大写: 元整 ),其中:不含税价款为 元,增值税为 元(税率为 6 %)。
五、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在乙方完成现场检测工作并出具相应正式的检测报告后,由乙方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集团7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检测费用的100%。
开票信息由甲方后续补充确定。
****银行账户信息为收款账户:
账户名称:
账户号码:
开户银行:
六、检测程序: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日期进场检测,并于3个日历日内完成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的全部内容。
2、乙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和**省地方标准要求对建筑消防设施及检测进行检测,并在检测完毕后 3 日内出具客观、规范的纸质版技术检测报告交于甲方。
3、向甲方提供纸质版签章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贰 份,并提供与纸质一致的电子版。
七、甲方责任:
1、在检测期间甲方配合乙方现场工作。
2、甲方技术负责人、施工单位或消防系统维护单位、相关技术人员应到现场协助乙方检测。
3、提供有关设计资料:包括设计及竣工图纸、变更设计和作为设计依据的原始资料等,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4、提供施工和监理资料:包括施工和监理日志、材料性能的试验报告、施工观测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各分项或分部工程验收报告、工程事故及处理情况等;
5、****检测所需水、电和其他必要条件,进场检测前,甲方必须将待检测电气设备80%以上的负载持续运行1小时以上。
6、对乙方的工作质量和进度进行监督;
7、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服务方支付检测费用。
八、乙方责任:
1、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根据合同的相关约定,立即开展工作;
2、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检测工作,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合格的正式检测报告;
3、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以及合同双方确认的试验方案,组织和实施试验检测工作,并对甲方负责。根据建筑消防设施结果,对消防检测做出评价,对试验检测数据和评价结论的客观性和公正性负责。
九、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及时付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支付。
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完成现场检测和提交检测报告,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1%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3、乙方应对该消防系统工程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因乙方检测报告有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十、其它(含甲乙双方权利、义务、检测费及其支付方式等上述条款未尽事宜):
1、乙方只负责对该项目现有的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检测,若检测后,现状发生改变,乙方概不负责。
2、若经证实乙方检测报告有误,即报告覆盖期限内的漏检和认定错误,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补检、重检并出具报告,乙方拒绝,或者补检、重检已经没有必要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第九条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的解决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以实现****的目的,协商有分歧时,****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协商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纳入本合同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 叁 份,甲方贰 份,乙方 壹 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附:乙方资质证书证明
(合同签署)
甲 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电 话:
地 址:
开户行:
账 号:
税 号:
乙 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电 话:
地 址:
开户行:
账 号:
税 号:
签订时间:2026年 月 日
乙方资质证书证明:
附件一 反商业贿赂条款
为规范商业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秩序,防止商业贿赂,营造诚信、透明、公平、公正、双赢的**环境,合同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定义
1.“交易对象”指与【****】达成****公司、组织或个人,包括但不限于上下游供应商、客户、中介机构、合资合营方等;以及受上述对象委托,或者代表、代理上述对象与【****】洽谈交易、****公司、组织或个人。
2.“关联人员”指【****】及各所属单位中直接或间接与交易对象商洽交易条件、签署合同、履行合同或可直接、间接影响到上述交易达成或执行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参与交易决策和执行的相关人员。
3.“关系人”指关联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亲属和具有特殊利益关系的人员。
4.“不正当利益”指在商业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非法给予或收受现金、实物及其他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回扣、礼物、礼金、礼品卡(券)(如会员卡、消费卡、购物卡)、有价证券、干股、红利或提供旅游、度假或获取其他优惠条件、机会等任何不正当利益。
第二条交易对象保证
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策规定,确保廉洁从业。
2.不向关联人员或其关系人许诺、给予任何形式的贿赂或输送不正当利益等。
3.不以任何形式为关联人员或其关系人谋取私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1)为关联人员或其关系人报销各类费用;
(2)为关联人员或其关系人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
(3)为关联人员或其关系人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4)为关联人员或其关系人安排任何健身、娱乐活动;
(5)为关联人员或其关系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生活用品等;
(6)为关联人员或其关系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特殊利益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
(7)以洽谈工作、签订经济合同为名,提供关联人员或其关系人外出旅游、考察等给付财物以外的其他利益。
4.不安排、不允许关联人员或其关系人在交易对象或相关企业任职或领取报酬。
5.交易对象承诺【****】及相关主管部门在对涉嫌商业贿赂的行为进行调查时,提供一切必要的便利和协助,并积极配合调查的开展。
6.交易对象如发现关联人员或其关系人提出或向其他交易对象提出要求、暗示、索取、收受任何贿赂、获取不正当利益或有其他违规行为,承诺立即向【****】检举并提供相关证据。
7.交易对象的股东、合伙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与关联人员或其关系人无亲属关系;交易对象的股东、合伙人、董事均不存在与履行本合同相冲突的经济利益或其他利益;若有,交易对象应事先以书面的形式告知。
8.交易对象承诺不以不正当方式诱使【****】及各所属单位人员离职或做出违背职务的行为,不以任何方式聘任、承诺聘任或邀请关联人员及其关系人加入交易对象;不利用非法手段向【****】人员打探涉及【****】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
第三条违约责任
1.交易对象有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有权解除双方之间签署的任何合同、订单等,并由交易对象承担由此给双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和间接损失。
2.若交易对象有任何违反本条款的行为,交易对象除应将由此获取的不正当利益全部返还【****】外,还应当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0%向【****】支付违约金,并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交易对象依照本条款应当支付给【****】的赔偿金和违约金,【****】有权从应付交易对象任何款项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由交易对象在收到【****】付款通知之日起5日内支付。
4.交易对象及其人员违反本条款的行为,涉嫌犯罪的,****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有权将交易对象加入黑名单,****公司内部进行通报,并有****公司与之开展交易等。
第四条 条款法律效力
1.本条款对交易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交易各方承诺严格遵守执行。
2.本条款适用于缔约各方和交易实际执行方(如有)。
附件二 贸易合规条款
一、不可抗力条款
I. Force Majeure Clause
“不可抗力”是指一方不能控制的、导致该方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事件。不可抗力****政府****机关的禁令或行为(包括经济制裁、强制出口管制措施)、动乱、战争、敌对行动、民众骚乱、罢工、其他劳动纠纷和停工、交通或其他公用事业的停顿或中断、流行病、火灾、水灾、地震、风暴、海潮或其他自然灾害。
“Force majeure” refers to any event beyond thecontrol of a party, which causes that party to be unable to perform itsobligations under this contract/agreement. The force majeure events include,but are not limited to, injunctions or actions (including economic sanctions,compulsory export control measures) of governments or public authorities,riots, wars, hostile actions, civil commotions, strikes, other labor disputesand stoppages, suspension or interruption of traffic or other public utilities,epidemics, fires, floods, earthquakes, storms, tides or other naturaldisasters.
一方因遭受不可抗力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在本合同/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应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的存在,且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0日内,向另一方提供遭受该等不可抗力的书面证明,并附上有关当局的证明或公开发布的消息,证明事实真相和所提供的材料的准确性。如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在上述时限内提供书面证明确有困难,应当在10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说明原因。声称不可抗力的一方有举证责任,证明不可抗力与未履行本合同/协议规定的该方义务有直接关系。
If a party is unable to perform all or part ofits obligations under this contract/agreement due to force majeure, it shallnotify the other party of the existence of force majeure, and it shall, within10 days after the occurrence of the force majeure events, provide the otherparty with written proof of such force majeure, together with certificatesissued by or public information released by relevant authorities, proving theauthenticity of the facts and the accuracy of the materials provided. If theparty suffering from force majeure has difficulties in providing written proofwithin the above time limit, it shall notify the other party in writing within10 days and explain the reasons. The party claiming force majeure shall havethe burden of proof to prove that the force majeure is directly related to thefailure to perform its obligations under this contract/agreement.
上述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可能继续履行的,甲乙双方应在具备履行条件时恢复协议履行;相关因素导致本合同/协议未来不具有继续履行可能性、可行性或必要性的,甲乙双方可在确定项目不可继续履行之日起30日内,**协商解除本合同/协议,任何一方无须因不可抗力未能或延迟履行其义务,而对另一方可能蒙受的任何损害、费用增加或损失承担责任,且该等未履行或延迟履行不应被视为对本合同/协议的违约。本协议规定的所有其他义务及其履行时间不应受此影响。
If it is possible to continue to perform afterthe above force majeure factors are removed, the parties shall resume theperformance of the contract/agreement when the conditions of such performanceare restored. If the relevant factors cause the impossibility, impracticabilityor unnecessity of further future performance of this contract/agreement, theparties may, within 30 days after the date on which the project is determinedto be unable to continue, terminate this contract/agreement through friendly negotiation;neither party shall be liable for any damage, loss or increase of cost that maybe suffered by the other party due to the failure or delay of performing itsobligations caused by force majeure, and such failure or delay shall not bedeemed as breach of this contract/agreement. All other obligations under thiscontract/agreement and the time stipulated for their performance shall not beaffected by force majeure.
二、经济制裁和出口管制条款
II. Economic Sanctions and Export ControlClause
乙方承诺了解联合国、欧盟等国际组织以及包括中国、美国在内的其他适用的出口管制和经济制裁法律法规,并保证在与履行本合同/协议有关的所有方面遵守这些法律法规。前述保证特别提及但不排他地适用于本合同/协议下被指定的运输工具,任何可能拥有、控制、操作或租用前述运输工具的个人或实体,任何参与本合同/****银行,以及参与履行本合同/协议的任何其他个人、实体或组织。
Party B hereby undertakes that it understandsthe applicable laws and regulations on export control and economic sanctions,including but not limited to the laws of the regulatory authorities of theUnited Nations, China, the United States and the European Union and other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 and it guarantees to comply with these laws andregulations in all aspects related to the performance of thiscontract/agreement. The foregoing warranty specifically refers to, but does notexclusively apply to, any transportation vehicle designated under thiscontract/agreement, any person or entity that may own, control, operate orcharter the said transportation vehicle (s), any bank participating in thetransactions under this contract/agreement, and any other person, entity ororganization involved in the performance of this contract/agreement.
若乙方未履行本合同/协议约定和承诺的,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双方各项的业务**,并有权就因此造成的损失要求赔偿。
If Party B fails to fulfill the aboveundertaking and commitment stipulated herein, Party A has the right toterminate its business cooperation with Party B at any time, and to claimcompensation for any losses caused.
若因出口管制或经济制裁因素无法履行本合同/协议项下的支付或收款时,合同/协议各方应另行协商解决并签署补充协议。
If the payment or collection under thiscontract/agreement cannot be performed due to export control or economicsanctions factors, the parties to this contract/agreement shall negotiateotherwise and enter into a supplementary agreement to solve the issues causedthereby.
乙方对上述承诺和赔偿的义务和责任在本合同/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
Party B's obligations under and liabilitiesfor the above undertaking and compensation shall remain valid after thetermination of this contract/agre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