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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处置公告
****拟对拥有的下列不良资产进行单户或组包公开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处置资产总体概况
截止2026年4月30日,本次公告资产标的债权本金合计2,698,591,269.94元,清单仅列示本金,相应利息、罚息、费用、迟延履行金等以协议、生效法律文书等文件计算为准。债务资产所在地为**省**、**及**等地,具体地区详见清单。本处置公告标的资产,处置方式为单户或组包转让。债权明细如下:(单位:元)
| 序号 | 债务人 | 本金 | 担保方式 | 抵(质)押担保情况 | 保证人 | 地区 |
| 1 | ****集团****公司 | 1,149,500,000.00 | 抵押、质押、保证 | 1.**锦****公司名下位于**省**市**区邓双镇**、金龙、何店村的7宗土地,合计面积262,541.47平方米,第二顺位抵押。 2.****科技园****公司名下位于**省**市高新区天府二街266号、269号的13套住宅和952个车位,合计建筑面积39,508平方米,第二顺位。 3.****科技园****公司名下位于****市高新区天府二街269号26栋-3层的两个车位,合计建筑面积74.6平方米,第一顺位。 4.****集团****公司持有的**锦****公司100%股权。 |
****公司、**锦****公司 | ** |
| 2 | **锦****公司 | 892,000,000.00 | 抵押、保证 | **锦****公司名下位于**省**市**区邓双镇**、金龙、何店村的7宗土地,合计面积262,541.47平方米,第一顺位抵押。 | ****公司 | ** |
| 3 | **明科****公司 | 199,800,000.00 | 抵押、质押、保证 | 1.**明科****公司名下位于**省**市高新区剑南大道中段1680号**堡﹒天源项目57,668.97平方米在建工程(商业、办公)及对应的13,023.11平方米商业土地。 2.****公司持有的**明科****公司80%股权。 3.龙**持有的**明科****公司的19%股权。 4.岳长明持有的**明科****公司1%股权。 5.**海****公司持有的****公司100%股权。 | ****集团有限公司 | ** |
| 4 | ******公司 | 298,385,813.98 | 抵押、保证 | ******公司名下位于**市**区**街道 ****** 的商业及车位,合计建筑面积156,167.51平方米。 | **元瑞家具****公司、余科建、余科伟、余桂如、徐建国、邓伟年、李慧、莫定发 | ** |
| 5 | **市****公司 | 119,778,664.00 | 抵押、保证 | ****客运站有限公司位于**市临港大道一段31****客运站旅游管理综合楼53,584.82平方米商业、车库。 | ****客运站有限公司、黄茂华、谢宗维 | ** |
| 6 | **省******公司 | 24,967,486.00 | 抵押、保证 | **市****公司****糖厂小区69,070平方米工业用地。 | 四****公司、******公司、张安、黎蓉 | ** |
| 7 | **省安****公司 | 14,159,305.96 | 抵押、保证 | **省安****公司****工业园区柠香**段1号11,004.2㎡房产及13,308.1㎡工业土地。 | ****小企业****公司(担保金额500万元)、蒋斌、唐代素、龚秀菊 | ** |
| 合计 | 2,698,591,269.94 |
注:上表所列之债权资产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借据、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质押凭证、司法文书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上表所列之债权资产截至交易日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垫付费用)等一并转让。以上资产可能存在瑕疵,请买受人自行调查判断,资产****公司接洽查询。
二、交易条件为: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购买资金来源合法,需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或分期支付转让价款,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请有意向的竞买者在公告有效期内向我方提供书面的意向购买函(内容包括价款、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
三、交易对象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1.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2.本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政法干警、****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7.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加资产的折价购买;8.****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四、处置方式:拟以公开竞价方式对外转让本次公告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拍卖、要约邀请公开竞价、公开询价等方式。
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含发布日)受理上述资产处置有关征询或异议。
六、联系方式:请对上述资产有意向的竞买者与****联系。
联系人:刘女士、李先生
联系电话:028-****6571、028-****6573
联系地址:**省**市总府路35号总府大厦21楼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刘女士:028-****6518、张女士:028-****6559、专用电话:028-****6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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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