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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2026年在用柴油车及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尾气排放监督抽测服务
二、项目概况
《关于印发〈2026年美丽**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宁委办发电〔2026〕5号)中重点任务分解表第32点要求,持续实施生态环境部门检测取证、**交管部门依法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机动车联合监管执法模式,常态化联合路查路检。同时,根据工作实际,开展车辆停放地柴油货车抽查及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抽查等工作,结合**市老旧非营运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资金补贴,加快提升机动车清洁化水平。该项目拟为上述检查工作提供检测服务。
三、部分服务内容简要
1、检测频次:根据采购人工作需要,对**区区域范围内在用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尾气排放开展监督抽测工作(具体检测时间由采购人提前予以通知)。
2、检测项目:光吸收系数或林格曼烟度(可根据实际检测情况安排)。
3、检测点位: 根据甲方需求,对**市**区车辆热力值高点区域的路段、施工工地、工业企业等;重点对高排放非道路柴油机械禁用区内的各类施工工地、工业企业等。
4、供应商具备以上所有检测项目的计量认证资质及相关服务资质,不得分包外协。
四、其他服务合同部分内容
1、预算金额:不超过5万元。
2、服务周期:合同签订日至本年12月,检测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3、付款条件:服务期结束后一次性结清。结算前乙方根据实际的检测工作量,提交检测项目费用核算单和检测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由甲方进行核对工作量,核对通过并由乙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后支付费用。结算金额为各项实际检测数量×检测单价的费用总和,以总预算额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