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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市**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技改项目受理公示(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建设单位和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联系电话:0431-****3068****管理处)
传 真:0431-****3068
通讯地址:**市经开区浦东路813号
邮 编:130033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 不涉密说明.pdf 审批申请.pdf 终版-公众参与说明-**市**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技改项目.pdf 公示版-**市**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技改项目.pdf | **省**市**区草原东路11888号 | **** | **省****公司 | 2026年5月12日 |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