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本中心受 **市逍林镇福合院村集体经济组织 委托,将对 逍林镇福合院村樟**路318号1楼北侧6间、2楼北侧3间经营用房 进行公开竞价租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租赁标的位于 **市逍林镇福合院村樟**路318号1楼北侧6间,2楼北侧3间,建筑面积 524 平方米,设计用途为 / ,租期 五 年,租金底价:98000元/年,保证金:5万元。
租赁起止日期:自签订合同日期起五年。租金每年一付,必须在前一年的租期到期日前一次性付清租金。
原承租人在价格相同的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若未办理竞租登记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承租权。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 2026年5 月 15 日至 2026年 5 月 19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2、报名地点: ****中心(园丁路58号)。
三、竞租人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国境内外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四、竞买登记
有意参加的竞租人请于报名时限内携带有效证件(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件,如委托代办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及竞价保证****中心办理登记手续。竞价保证金****银行****中心账户。****银行: ****银行逍林支行 ,账号: 395********013283 ,收款单位:********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缴款人名称与竞租人不一致的一律不收。
本中心地址: **** 。
五、看样时间: 2026 年 5 月 14 日(工作时间)。
六、竞租时间及地点: 2026 年 5 月 20 日上午 10 时开始在 ****政府(一楼西会议室) 。
七、竞租人须于 2026年 5月 20日 上午10时前到 ****政府(一楼西会议室) 进行签到登记,逾期视作自动放弃竞租资格。
八、联系方式
****中心报名受理电话: ****1561 ;
现场看样电话: ****7816 ,联系人: 岑迪峰 ;
镇公共**交管办监管电话: ****1952 。
标的详细信息及具****中心咨询或报名窗口咨询。
******交易中心 2026年 5 月 12 日
逍林镇福合院村樟**路318号1楼北侧6间、2楼北侧3间经营用房租赁竞价须知
本中心受 **市逍林镇福合院村集体经济组织 委托,将对 逍林镇福合院村樟**路318号1楼北侧6间、2楼北侧3间经营用房 进行公开竞价租赁,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标的概况
租赁标的位于**市逍林镇福合院村樟**路318号1楼北侧6间,2楼北侧3间,建筑面积 524平方米,设计用途为 / ,租期 五 年,租金底价:98000元/年,保证金:5万元。
租赁起止日期:自签订合同日期起五年。租金每年一付,必须在前一年的租期到期日前一次性付清租金。
原承租人在价格相同的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若未办理竞租登记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承租权。
二、资格确认
有意参加的竞租人请于报名时限内携带有效证件(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件,如委托代办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及竞价保证****中心办理登记手续。竞价保证金****银行****中心账户。****银行: ****银行逍林支行 ,账号: 395********013283 ,收款单位:********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缴款人名称与竞租人不一致的一律不收。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本中心发给《竞租人登记表》。
三、竞租须知
1、竞租人须于 2026年 5月 20日 上午10时前到 ****政府(一楼西会议室) 凭《竞租人登记表》进行签到登记,逾期视作自动放弃竞价资格。
2、每个竞租人只准随带助手1人。
3、本次竞价以实物资产现状进行竞租,本中心不承担竞价标的的瑕疵和质量问题。
4、本次竞价计价货币为人民币,竞价时的底价、成交价均不含有房产交易中应缴纳的有关费用。
四、现场竞价规则及确定竞得人的办法:
1、竞租人在规定时限内填写并递交《租赁竞价报价单》,报价必须以底价为基数,报价不得低于底价。
2、每个竞租人只能报价一次。
3、《租赁竞价报价单》一经提交不得撤回或修改。
4、由本中心现场竞价主持人当场宣读报价结果,并确定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最高报价相同(原承租人在价格相同的条件下优先竞得),须由竞租人抽签排序决定,排序第一者为竞得人;若排序第一者反悔,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可由排序第二者为竞得人;若排序第二者放弃,则本标项宣布流标。若有人拒绝抽签,其他竞租人继续抽签;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抽签的,即为竞得人。若都拒绝抽签,则本标项宣布流标。
5、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应当场签署《成交确认书》。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字迹模糊不清或竞租人没有签名的;
(2)不按竞价规则填写报价单的(报价****中心规定的增价幅度及整倍数报价);
(3)报价单填写人与竞租人或其委托人不符的;
(4)不符合竞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现场竞价资格:
(1)竞租人违反现场秩序且不听劝告的;
(2)竞租人弄虚作假,相互串通,故意抬高或者压低标价,及对其他竞租人采取欺骗、威胁等非法手段的;
(3)竞租人无理争吵、恶意辱骂、打闹威胁相关工作人员,损坏现场交易设施等影响正常竞价秩序的;
(4)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
五、保证金的处理
1、竞得人的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凭合同等相关资料退还。
2、其他未竞得的竞租人在竞租结束后30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租人在抽签环节拒绝抽签的;
(2)竞得人未能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3)竞得人未能按规**期签订《房产租赁合同》的;
(4)竞得人未能按规**期足额支付第一年租金、履约保证金、水电押金;
(5)竞租人相互串通,故意抬高或者压低标价,及对其他竞租人采取欺骗、威胁等非法手段的;
(6)竞租人无理争吵、恶意辱骂、打闹威胁相关工作人员,损坏现场交易设施等严重影响正常竞价秩序的。
六、竞租人须遵守竞价要求,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七、签约时间及付款方式:
竞得人应于竞得结果公示结束后7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付清第一年的租金。租金每年一付,必须在前一年的租期到期日前一次性付清租金。
八、实物交割及相关规定
1、出租方应在签订合同后7天内完成实物交割。
2、出租方如未能按规**期交割实物(由竞得人引起的原因除外),向竞得人支付1000元违约金。
标的成交后,竞得人须缴纳履约保证金 2 万元(包含1万元水电押金)予出租方,在签订合同之日付清。承租期满并结**电费后无息一次性退还。竞得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的, 2 万元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出租方保留追索赔偿的权利。
九、其他约定事项
1、标的须按证载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拆、搭建。不得用于制造、生产,并符合逍林镇产业发展需求。
2、房屋按现状出租,租赁期间房屋室内装修由竞得人自理,竞得人不得改变房屋结构、用途,不得转租、转借他人。竞得人若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转借、转租给他人的,出租方有权提前收回房屋并终止协议,租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予以没收。租赁期满,竞得人投资的动产自行处理,固定性装潢不得拆卸,出租方不承担作价补偿义务。
3、竞得人确因装修需要改变房屋结构的(非承重结构)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并在租赁期满后无条件将其恢复原状。
4、租赁期间竞得人应自行做好安全保卫及消防设施的配备安装,并自觉接受出租方的监督和管理,因使用不当导致房屋毁损的,应负责修复并承担赔偿责任。
5、租赁期间竞得人必须自行办妥工商、税务登记等合法经营手续,依法经营,照章纳税,承担经营活动中的一切经济和民事责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6、未开通水电的房屋竞得人须自行办理,出租方配合协助办理;租赁期间竞得人自理水、电等与租房相关的一切费用。
7、租赁期间如遇房屋产权发生变化,出租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竞得人,竞得人应无条件服从,已付房租折算后退还。
8、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房屋毁损和造成竞得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9、竞得人的履约保证金在承租期满并结**电费后无息一次性退还。竞得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以后每年租金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出租方保留追索赔偿的权利。
10、租赁期满,竞得人需无条件退还房屋。
十、本中心对标的物用“公告”、“须知”等任何方式所作的介绍、说明及评价,仅供竞租人参考,****中心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竞租****中心咨询、查阅相关资料,到现场亲自察看,还可向出租方提出质询,充分了解标的物之品质、缺陷、现状、界址等,竞租人一旦参与竞租,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情况,并承诺遵守本竞价须知的相关规定,对其竞租行为自行承担责任。
本次村级集体房屋公开竞价租赁由 **市逍林 镇公共**交管办监管,电话: ****1952 。
******交易中心
2026年5月12日
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人):**市逍林镇福合院村集体经济组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N233********91989W
法定代表人:王文学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人):***
公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村级集体资产公开招标程序,乙方通过竞标取得租赁房屋的权利。为此,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根据招标细则,就房屋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
1.租赁房屋
房屋坐落于**市逍林镇福合院村樟**路318号经营用房一楼北侧6间,二楼北侧3间,建筑面积524平方米。
2.租赁期限
租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5年。租赁期满,乙方如需续租,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另行协商。
3.租金及支付
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乙方于签约当日付清当年度租金,下一年房租必须在前一年的租期到期日期前一次性付清租费,指定账户(户名:**市逍林镇福合院村集体经济组织;开户行:****银行逍林支行;账号:201********2647)。
4.押金、履约保证金
乙方签约时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其中包含水电押金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上述押金、保证金汇入甲方指定账户(户名:**市逍林镇福合院村集体经济组织;开户行:****银行逍林支行;账号:201********2647)。
租赁期满,乙方结清所有费用且房屋及设施无损坏(自然损耗除外),甲方在30日内无息退还押金、履约保证金。
5.费用承担
租赁期内,水费、电费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6.房屋使用与维修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转租或损坏房屋及附属设施;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需负责维修或赔偿。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由甲方负责维修。
7.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违约方需补足差额。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押金,清除房屋内设施设备并收回房子。
8.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法院提起诉讼。
9.其他
消防、治安、安检、环卫等验收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如违反安全生产而发生火灾,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和其他邻居的损失。
在租赁期间,乙方是房屋的实际管理人,在房屋内发生的一切所有的安全事故,都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包括但不限于水电使用不当,在房屋内摔倒等造成的人身伤亡。如果乙方利用此房进行不正当的经营或是违法活动,则甲方有权无条件的立刻收回房屋。租赁期满,如乙方不再租赁,应及时办理注销/变更营业地址手续,待相应手续完备后,按合同第4条第2款办理。
本合同中记载的地址作为有效的送达地址。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鉴证方: 镇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如合同内容与公告须知不一致的,以公告或须知内容为准。